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届上海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和上海师范院校教师智慧教学大赛的通知

索取号:AA4302005-2021-014             发布日期:2021-12-03字体 [ ]


沪教委人〔2021〕59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要求,巩固大规模在线教育教学的实践经验和成果,创新师范生培养模式,强化师范生教育实践,充分发挥长三角高校在实施卓越教师培养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培养一批适应未来教学的优秀教师队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决定举办第三届上海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和第三届上海师范院校教师智慧教学大赛。本次大赛组委会将择优推荐选手参加第三届长三角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和第三届长三角师范院校教师智慧教学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一)上海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参赛对象:上海市高校师范专业全日制在籍本、专科生。

(二)上海师范院校教师智慧教学大赛参赛对象:上海市担任师范专业公共课程、专业课程教学的本科院校专职教师。

二、竞赛内容

(一)上海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竞赛内容:本次教学基本功竞赛分为中学组、小学组、学前组和综合组。中学组、小学组和综合组竞赛考核项目由教学设计、课件制作、说课、上课四项组成;学前组竞赛考核项目由教学活动设计与说课、基本技能展示、保教活动分析三项构成。

(二)上海师范院校教师智慧教学大赛竞赛内容:本次大赛分人文社科组、理工组、艺术组和体育组四个组别,由智慧教学课程资源建设、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三部分组成。参赛教师应合理运用智慧教学平台,采取混合式教学方式,促进师生间的互动交流,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鼓励教师开展启发式、探究式、互动式教学和全过程考核评价。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协办单位:上海市教育工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承办单位:上海师范大学

四、时间安排

(一)初评:2021年12月3日前,各参赛高校根据大赛规程进行校内初评,选拔出参加决赛的选手并报送名单。

(二)决赛:决赛拟定于2021年12月5日-12月8日线上进行。组委会将根据相关规则推荐获奖选手参加第三届长三角师范院校教师智慧教学大赛和第三届长三角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

大赛具体安排以大赛规程为准(见附件1、2)。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大赛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三省一市教育厅共同举办的第三届长三角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和师范院校教师智慧教学大赛的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举办的市级比赛,各高校要充分认识本次大赛的重要意义,成立竞赛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确保大赛活动的顺利进行。要以大赛为抓手,组织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竞赛活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和一批师德高尚、能力卓越、锐意创新的优秀教师后备队伍,促进长三角区域师范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发展。各高校应对获奖教师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审、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二)精心组织,认真选拔。各高校应对照通知要求制定校内选拔方案,积极组织动员,在普遍开展竞赛基础上,好中选优参加本次大赛。高校须对参赛选手讲课内容进行审查把关,不得出现有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师德师风的言行。

(三)严肃纪律,诚信比赛。对于违规、舞弊行为以及有失公平的评判等,各参赛队可向大赛组委会反映,大赛组委会将按程序核查处理。

六、联系方式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联系人:赵孟笛,联系电话:23116678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第三届上海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规程

        2.第三届上海师范院校教师智慧教学大赛规程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