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索取号:AA4302005-2021-012             发布日期:2021-09-10字体 [ ]

沪教委人〔2021〕51号


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在第37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组织开展了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经逐级推选并公示,确定上海戏剧学院王苏等10位教师为2021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中国福利会托儿所方等15位教师为2021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提名(名单见附件)。

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是本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优秀代表,他们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集中体现了新时代人民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高尚师德和恪尽职守、淡泊名利的奉献精神。

为彰显先进,树立典范,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决定开展学习宣传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的活动。全市教育系统要把学习活动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紧密结合,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楷模先进事迹,通过报告会、专题研讨、主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和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多种媒体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弘扬主旋律,讲好优秀教师的故事。各级各类学校要持续深入地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学习宣传楷模和身边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通过对楷模的学习宣传活动,以榜样的力量推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推动本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附件:1.2021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名单

        2.2021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提名名单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