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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索取号:AA4302005-2012-007             发布日期:2012-04-13字体 [ ]

    为加强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本市实行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现将我委制定的《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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