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基〔2026〕23号
各区教育局、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校服购销行为,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上海市校服采购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进行了修订,制定了《上海市校服采购合同示范文本(2026版)》(以下简称《校服采购合同(2026版)》,自2026年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行《校服采购合同(2026版)》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规范校服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加以推进。
二、各区教育局、各市场监管局加强《校服采购合同(2026版)》的宣传、推广,引导当事人规范订立合同,并落实合同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校服采购合同(2026版)》通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edu.sh.gov.cn/)、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scjgj.sh.gov.cn/)予以公布。
四、《校服采购合同(2026版)》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于商业目的擅自翻印和出售。后续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附件:上海市校服采购合同示范文本(2026版)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