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基〔2024〕32号
各区教育局:
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上海教育现代化2035》《上海市推进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沪教委基〔2014〕59号)等精神,在学校申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基础上,我委组织专家对华东理工大学附属奉贤曙光中学特色普通高中创建工作开展评估,并进行了网上公示。现决定,命名华东理工大学附属奉贤曙光中学为“上海市特色普通高中”。上海市特色普通高中参照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政策办学,在自主招生、特色师资队伍建设、设备配置和经费投入等方面参照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相应政策。华东理工大学附属奉贤曙光中学的自主招生政策从2025年起开始施行。
奉贤区教育局要支持华东理工大学附属奉贤曙光中学的后续发展,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作为上海市特色普通高中,华东理工大学附属奉贤曙光中学应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成为特色领域的课程建设高地、研训中心和教师研修基地,为本市特色普通高中建设作出贡献。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4年8月29日
抄送: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教师教育学院、市教育评估院、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华东理工大学附属奉贤曙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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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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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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