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基〔2023〕30号
各区教育局:
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上海教育现代化2035》《上海市推进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沪教委基〔2014〕59号)等精神,在学校申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基础上,我委组织专家对上海市紫竹园中学、上海市青浦区第一中学特色普通高中创建工作开展评估,并进行了网上公示。经研究决定,命名上海市紫竹园中学、上海市青浦区第一中学为“上海市特色普通高中”。上海市特色普通高中参照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政策办学,在自主招生、特色师资队伍建设、设备配置和经费投入等方面参照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相应政策。上述2所学校的自主招生政策将从2024年起开始施行。
相关区教育局要支持上述2所学校特色创建工作的后续发展,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作为上海市特色普通高中,上述2所学校应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成为特色领域的课程建设高地、研训中心和教师研修基地,为本市特色普通高中建设作出贡献。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3年9月28日
抄送: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教师教育学院、市教育评估院、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上海市紫竹园 中学、上海市青浦区第一中学。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 2023年10月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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