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取号:AA4304003-2020-004             发布日期:2020-12-08字体 [ ]

市教委现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可以作为该科目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