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职〔2024〕22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各有关部、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深入贯彻国家教材委员会《加强教材建设和管理行动计划》、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等要求,市教委拟组织开展“十四五”第二批上海市职业教育规划教材(以下简称“第二批市规教材”)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单位推荐的教材应满足以下条件:
1.2019年1月1日(含)以后公开出版、再版、重印 (以版权页信息为准) 、第一主编单位所在地为上海、在职业院校(含职业本科)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实际使用的教材,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不含习题集、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包括体现上海地方特色的公共选修课程教材、国家规划教材以外的专业课程教材。
2.教材编写质量高,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实际需求,体现上海职业教育的专业优势。优先支持服务上海现代产业体系、由校企双元合作编写的专业课程教材,鼓励活页式、工作手册式、融媒体等新形态教材。
二、遴选方式
由学校、教科研机构、出版单位、企业等组织编写并出版的教材,经单位申报、专家评选后认定。具体数量为中等职业教育教材20本,高等职业教育教材30本。
已入选“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以及上海市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的,本次不再申报。
三、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本科高校、科研院所、高职学校、中职校、出版社和企业等)择优推选2种。
2.同一课程的教材,同一主编只能申报1个版本。
3.同一课程的所有分册教材 (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 1种,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 ),视为 1种。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丛书号的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四、申报流程
1.各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表。
2.各单位根据申报范围、申报限额等要求,组织单位内部遴选。
3.各单位申报的教材须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
五、工作要求
1.推荐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严格资格审查,将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和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的首要标准,对存在政治问题、出现违法违纪情形或师德师风问题、社会形象负面的不予推荐。
2.申报材料要求
(1)中职组:各单位通过教育数字化转型推进服务平台(https://a-smile.shec.edu.cn)完成申报材料提交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①下载《“十四五”第二批上海市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申报表》,完成填写后盖章,盖章扫描件回传至平台;
②下载《xxx推荐教材汇总表》,完成填写后盖章,盖章扫描件回传至平台;
③推荐教材电子版,以PDF形式上传至平台,文件不超过200M;推荐教材纸质版2套寄送至指定地点。
(2)高职组:各单位在线提交申报表、汇总表和推荐教材电子版(网址和登录方式另行通知)。推荐教材纸质版2套寄送至指定地点。
3.时间要求
(1)2024年6月,各单位开始动员组织申报。
(2)2024年8月16日(星期五)前,在单位公示后,完成推荐教材相关材料提交。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职教材:孙淑文,联系电话:23116722;范心忆,联系电话:62179031。材料寄送地址:陕西北路500号6号楼302室
高职专科、高职本科教材:陈如意,联系电话:23116718;
钟华,联系电话:64169469。材料寄送地址:茶陵北路21号1号楼312室
附件请至“上海教育”网站(网址:http://edu.sh.gov.cn/)下载。
附件:1.“十四五”第二批上海市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申报表
2.推荐教材汇总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4年6月5日
抄送:各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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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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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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