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上海市职业教育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AA4324001-2023-001             发布日期:2023-08-16字体 [ ]

沪教委职〔2023〕31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各高职高专院校,各区教育局,有关部、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深入贯彻《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2019-2022年)》《“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等要求,市教委拟组织开展“十四五”首批上海市职业教育规划教材 (以下简称“首批市规教材”) 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单位推荐的教材应满足以下条件:

1.2019年1月1日(含)以后公开出版、再版、重印 (以版权页信息为准) 、第一主编单位所在地为上海、在职业院校(含职业本科)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实际使用的教材,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不含习题集、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包括体现上海地方特色的公共选修课程教材、国家规划教材以外的专业课程教材。

2.教材编写质量高,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实际需求,体现上海职业教育的专业优势。优先支持服务上海现代产业体系、由校企双元合作编写的专业课程教材。鼓励活页式、工作手册式、融媒体等新形态教材。

 二、遴选方式

首批市规教材遴选采取直接认定、专家评选后认定两种方式。

1.已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的教材,直接认定。

2.上海市教委立项并组织编写的第一、二批世界技能大赛项目转化教材,直接认定。

3.上海市第一、二批立项建设的中等职业教育市级规划教材,审定后认定。

4.由学校、教科研机构、出版单位、企业等组织编写并出版的教材,经单位申报、专家评选后认定。具体数量为2023年首批遴选中等职业教育教材10本,高等职业教育教材20本。

三、申报要求

直接认定的教材不需申报。需专家评选的教材申报要求如下:

1.普通本科高校、科研院所、中职校、出版社、企业等每个单位限报1种;本科高职学院、高职学校(含职业本科)每校(院)限报2种。

2.同一课程的教材,同一主编只能申报1个版本。

3.同一课程的所有分册教材 (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 1种,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 ),视为 1种。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丛书号的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四、申报流程

1.各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表。

2.各单位根据申报范围、申报限额等要求,组织单位内部遴选。

3.各单位申报的教材须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

五、工作要求

1.推荐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严格资格审查,将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和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的首要标准,对存在政治问题、出现违法违纪情形或师德师风问题、社会形象负面的不予推荐。

2.申报材料要求

各申报单位需提交相应的纸质材料,包括:

(1)《“十四五”首批上海市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申报表》(附件1),1种教材1份;

(2)推荐教材汇总表(附件2),1个申报单位1份;

(3)推荐教材纸质版2套(材料恕不退还)。

其中材料1(盖章后的PDF版)、材料2(Excel版)的电子稿同步发至指定邮箱。

3.时间要求

(1)2023年7月,各单位开始动员组织申报。

(2)2023年9月15日前,在单位公示后,完成推荐教材相关材料提交。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职教材:黄蕾,23116717;范心忆,62179031。材料寄送:陕西北路500号6号楼 302 室,电子邮箱:fanxinyi@shec.edu.cn。

高职专科、高职本科教材:马骏,23116721;钟华,64169469。材料寄送:茶陵北路21号1号楼312室,电子邮箱:zhua@cnsaes.org.cn。

附件请至“上海教育网站 http://edu.sh.gov.cn/ 下载。

 

附件:1.“十四五”首批上海市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申报表

2.推荐教材汇总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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