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上海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取号:AA4306007-2022-001             发布日期:2022-02-22字体 [ ]

沪教委高〔2022〕4号


各高等学校、独立设置成人高校、上海开放大学:

现将《上海市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上海市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实施方案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上海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
2022年1月7日



上海市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1号)要求,严格规范上海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流程,净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高校合法权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通过广泛宣传引导、合力集中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大幅提升上海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的规范性,保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严肃性,维护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社会声誉,推动上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上海市技能型社会和学习型社会建设,为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分工

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牵头,建立上海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联组工作专班制度,成员单位包括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中共上海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网信办”)、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通信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教委。

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保证工作的长效性、稳定性,解决好学历继续教育类广告管理难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上海经验。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市教委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督促属地高校、自学考试管理机构规范广告宣传,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二级学院(部门)及校外合作机构的治理和监督。设置和管理搜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违法违规广告线索的公共邮箱gjcjx@shec.edu.cn。通报典型问题,及时将发现的违法违规广告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教育培训广告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督促有关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违法违规广告宣传自查自纠。

市委网信办(市网信办)负责对有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以及相关网站和账号,依法依规及时进行处置处罚。

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加强ICP(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域名和IP(互联网协议)地址等互联网基础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置经认定违法违规的网站和APP等,对有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骚扰电话、垃圾短信相关违法违规线索依法进行处置。

市公安局负责督促本市互联网企业切实落实网络主体责任,对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开展侦查打击。

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通过调阅资料、访谈座谈、实地调查等方式,全面督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违法违规广告发布管理的整改情况。

三、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的工作部署,为有序推动上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专项整治,分以下四个阶段推进工作。

(一)广泛宣传,提高站位

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发动广泛宣传,明确高校应严格履行办学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的政治责任和法治意识,完善广告宣传统一归口管理制度,审查广告内容必须做到“六个必须”和“四个不得”,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主体要以清查整治广告宣传为抓手,不断规范办学行为,净化招生、教学环境。

(二)自查自纠,直面问题

市教委发布专项整治行动通知,要求各属地高校、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社会助学机构等开展自查和排查。作为广告发布主体的各单位在自查自纠阶段深入挖掘存在的问题,同时排摸侵害高校合法权益或广告发布主体不明的线索,汇集情况,填写《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违法违规广告发布行为问题线索汇总表》,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并汇总本单位权责内无法解决的相关问题。

(三)形成合力,严查快处

工作专班通过各种平台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结合各相关单位反馈的《上海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违法违规广告发布行为问题线索汇总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虚假、夸大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快处。将《跨省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违法违规广告发布行为问题线索汇总表》及时报送教育部,提请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总结巩固,落实到位

市教委牵头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长效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和典型案例报送教育部。工作专班成员抽查重点单位,检查问题整改是否到位、见底,成效是否明显等。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的单位视情况采取责令限期整改或通报等处理措施。将集中打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强化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虚假、夸大广告宣传问题的治理。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推进工作专班制度

各部门、各高校要充分认识整治和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和高校合法权益、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形成合力,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就违法违规广告的属性认定疑难问题,建立会商机制。

(二)标本兼治,健全舆情联动制度

各部门建立沟通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监督惩戒等工作机制,运用行政处罚、刑事打击、信用监管等手段进行综合治理。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及时掌握网上网下所涉舆情,对舆情易发点保持敏感,加强分析、研判、报送、引导和管控等,尽可能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上海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联组工作专班办公室参照国家颁布的教育广告发布标准,结合《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要求,制定并发布“上海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指引”。

(三)广泛宣传,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等平台及时更新官方信息,帮助考生辨别违法违规广告。上海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主体须通过官方媒体向社会发布白名单,公布信息包括办学主体的名称、办学专业、学习形式、修业年限、联系方式、官方媒体服务平台等,特别是广告发布信访渠道。相关部门须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自媒体平台等渠道,对典型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和高校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震慑,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教委高等教育处  熊婷婷、马兰,电话:23116725,电子邮箱:gjcjx@shec.edu.cn。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