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本市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索取号:AA4306012-2021-005             发布日期:2021-08-11字体 [ ]

沪教委高〔2021〕39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医学教育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石,中医药教育是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上海先行先试、勇于探索,不断优化中医药人才培养、发展和评价体系,培养了大批卓越人才,中医药科技创新和服务国家重大需求能力不断提高。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教高〔2020〕6号),以及《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10号)文件精神,结合上海加快建设“五个中心”、阔步迈向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发展定位,充分发挥上海中医药教育改革示范引领作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中医药学科专业建设。加大市部局共建上海中医药大学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学科建设,保持国内领先优势;强化中医药专业主体地位,做强一流本科专业。将中医药融入服务生命全周期的相关专业,打造中医药特色的康复、护理、养老等专业;探索中医药与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深度融合的人才协同育人机制改革。强化中医基础类、经典类、疫病防治类学科和中药炮制、中药鉴定等传统中药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探索军民融合式中医药人才培养新模式。

(二)推动中医学长学制教育改革。支持上海中医药大学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合办的中医学专业本博连读“屠呦呦班”,创新高校与高水平研究机构的合作机制,探索未来临床科学家培养新模式。支持中医药高校与“双一流”高校联合举办本博连读、本硕连读“5+3”一体化等长学制专业,依托综合性院校教学资源夯实中医药人文通识教育基础,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

    (三)推进中医药课程教材体系改革。落实立德树人,将“大医精诚”贯穿中医药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中医药特色课程思政与医德医风、医学人文教育的融合。补足短板加强中医经典学科和团队建设,深化中医经典“导学-精读-临床提升”教学模式改革,创新临床经典教学团队的组织模式。加强整合优化,建设一批中医药多学科交叉新兴课程。积极开展长三角一体化中医药课程教材建设。将中医药经典能力等级考试纳入本科生、研究生、培训人员学业考核评价体系。


(四)探索院校教育和现代师承教育相结合新模式。推动课程教学与传统跟师的对接,实现“个性化课程教学”的改革。加强附属医院教学门诊和传统中医病房内涵建设,将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工作室、流派工作室全面引入本科教育全过程。充分利用海派中医基地,结合大数据等信息化现代教育技术,实现中医药名师经验的“活态传承”。拓宽高层次跨学科人才通过师承学习中医的新路径,探索与研究生教育、博士后制度有机衔接。

(五)建设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高地。将中医药专业理论、知识和中国传统医药文化教育列入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毕业实习设置中医类科室的实习轮转,提高临床类别医师中医药知识和技能水平。依托中医西医汇聚创新研究机构、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提升中西医结合学科建设和人才发展水平。加强中西医结合课程、教材建设。探索开展中西医结合九年制教育。扩大西医学习中医人员比例,探索“西学中”培养新模式,加强中西医结合人员的分类培养和考核,并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培训有效衔接。

(六)大力发展中医药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强中医药高校与生物医药、健康服务相关院校的合作,加快中药材种植与鉴定、中药炮制、中医养生、中医康养护理、中医药文创等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深化产教融合,支持海派中药炮制技术等传承创新平台建设,打造系列高水平专业化中医药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依托中医药产业园区加快特色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加大高校与行业、企业等的深度协同育人新模式,构建教育链、产业链和人才链一体化发展新模式。

(七)探索招生方式改革。积极吸引优质生源,提高生源质量。继续完善中医学专业在本科综合评价批次招生录取改革方案。将中医药专业素质、传统文化素养、中医药特殊技能等纳入研究生复试考核内容。持续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机制,完善学术学位、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标准体系,科学合理制定标准。推进中医药进中小学工作,支持附属学校开展中医药特色学校和特色班建设,培养中医药优质后备生源。

(八)加强中医临床教学能力建设。加强中医药高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中心软硬件建设,打造智慧化、国际化中医临床传承创新人才培养高地;深化特色化、整合式临床能力培训和评价中心的建设,不断提升规范化、同质化临床教学能力。联动长三角地区中医药院校建设中医学、中西医临床专业的教学案例共享资源库,提升医师技能考核资源库和中医临床教学队伍的内涵水平。

(九)强化中医药师资队伍建设。依托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持续支持中医领军人才培养项目,打造一流的中医经典、中医临床骨干教师队伍。深化中医药高校教师分类考核和激励机制,将教学情况作为教师系列职务聘任、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遵循中医药学术规律,探索多学科、多种类、多形式、个性化的代表作认定标准体系。加强中医药特色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建设,探索教师立德树人与教学学术同步发展新路径。

(十)加大临床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围绕高水平临床研究需求,探索有利于促进成果转化和人才晋升发展的开放性制度创新。加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上海市中医药循证医学研究中心等平台建设,支持市级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临床研究中心,培养和打造高水平临床研究团队。

(十一)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中西医融合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推动区域中医医联体建设与中医药基层骨干人才培养紧密衔接,实施“中医医联体基层骨干研修班”项目,提高基层中医药人员中医药服务和研究能力,为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医联体内医师资源的双向流动与互聘提供人力支撑。加强上海市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支持专兼职教学团队建设和师资双聘制度,通过社区中医特色专病专科,培养“全专结合”的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

(十二)健全中医药毕业后教育体系。改革完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联动长三角规培基地共建规培典型案例库。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遴选建设示范基地、重点专业培训基地、骨干师资培训中心和标准化住培实践技能考核基地,在学科建设、教学改革、师资培养方面,给予政策和经费支持。加强规培基地与海派中医流派传承基地联动,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多层次的中医药传承型人才。完善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的培养模式改革。

(十三)深化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实施中医药国际教育提质增效工程,加强融医教研和文化传播为一体的海外“中医中心”“太极中心”等中医药国际教育基地建设,设计开发具有针对性、专业性和实战性的高品质系列课程,实施优秀国际化人才培养工程,重点打造中医药复合型、国际化骨干人才。支持相关机构与海外科研机构、大学共建联合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开展高水平国际合作项目。推进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研究中心建设,持续加强中医药标准学科人才队伍和转化应用能力。

(十四)加强中医药教育质量评价。开展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模式改革试点,充分发挥导向作用,突出中医思维、中医临床技能考核。将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通过率、专业认证结果作为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以及院校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十五)加大中医药教育支持力度。将中医药教育发展纳入教育、卫生健康、中医药发展规划,在附属医院建设、学位点建设、“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一流本科课程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等教育振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中医药重大专项等重大改革建设项目中给予进一步支持,在评奖激励、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积极协调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对综合性院校中医药相关专业和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支持。

(十六)加强政策机制保障。充分发挥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上海市教委、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上海市中医药局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中医药教育协调机制,加强对中医药教育和人才培养的宏观规划、政策保障、工作指导和质量监控。建立建全中医药主管部门、中医药院校和研究机构、中医药行业人才需求的供需平衡机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7月6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