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职〔2021〕25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各有关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落实《上海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沪府办〔2019〕128号)工作部署,稳步推进新型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有序促进新型高等职业院校发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中共上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编制了《新型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新型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
2.新型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与管理工作任务清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