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高〔2024〕33号
各市属本科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9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择优遴选,做好推荐工作,相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要求
1.推荐教材应为2022年12月以来,国内出版、修订或重印(以版权页的版次、印次时间为准),正在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马工程重点教材、高职、成人高等教育、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等不在推荐范围内。
2.推荐教材分“单本”和“全册”两种类型,不受理系列教材推荐。原则上由教材第一主编(作者)所在高校申报。
3.推荐教材在各类高校或专业领域选用范围广,师生认可度高。原则上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同一种教材不同版次的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应兼顾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的教材。
4.每校可申报不超过3种教材。入选“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的第一主编(作者)所在高校,每校可额外申报与入选教材同等数量的教材;获得首届全国优秀教材奖(本科)的高校,每校可额外申报不超过2种教材。
5.其它推荐范围、遴选条件和推荐要求等详见教高厅函〔2024〕9号文。
二、推荐程序和评选办法
1.各高校负责做好校内申报和择优推荐工作,申报教材须以学校为单位,经过校内遴选和公示等程序,向市教委推荐报送。
2.市教委在学校申报基础上,委托市教育评估院组织评审,经专家评审和市教委审定、公示等程序,确定推荐名单并上报教育部。
三、材料报送
1.系统填报和申报材料提交。各高校确定推荐教材并按要求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于9月10日前在系统(https://145.tbook.com.cn/)填写和提交推荐材料,并同步将本校《“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书》(附件2)、《推荐教材汇总表》(附件3)和正式推荐文件电子版各一份发送至邮箱:gjcbk@shec.edu.cn,同时提交教材纸质样书一份至市教育评估院。
2.10月1-20日,各高校按要求完善系统推荐材料,并在10月20日前将推荐教材纸质样书一式两份寄送市教育评估院。
四、联系方式
市教委高等教育处:丁洁、孔莹莹,电话:23116731、23116735
市教育评估院高教评估所:范晓妤、冯修猛,电话:54046954、54041768,地址:陕西南路202号,邮编:200031
附件请至“上海教育”网站 http://edu.sh.gov.cn/ 下载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2.“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书
3.推荐教材汇总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