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新时代上海市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索取号:AA4306004-2021-004             发布日期:2021-08-23字体 [ ]

沪教委高〔2021〕42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更加积极发挥研究生教育在培养创新人才、提高创新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现就加快新时代本市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在新一轮教育综合改革框架下,紧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上海重大任务以及行业产业发展需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推进学科专业布局优化,调整人才培养结构,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提升导师队伍水平,深化研究生教育评价改革,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上海“五个中心”、“四大品牌”和“五个新城”建设,以及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培养大批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研究生教育全过程;坚持育人为本,牢固树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形成思想育人、学科育人、课堂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开放育人的全方位育人格局;坚持需求导向,扎根中国大地,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上海城市战略定位,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能力;坚持特色发展,推动高校合理定位、特色办学,促进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校以及不同性质的学科专业优势发展和协调发展,构建研究生教育和谐生态。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经济社会重大需求和人的全面发展为重点,基本建成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定位和城市地位相匹配的、规模结构更加优化、分类培养特色凸显、质量保障与评价机制完善的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到2035年,建成与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一流研究生教育,成为创新人才的孵化地、科技创新的策源地、文化传承的开发地与教育开放的引领地,成为全球顶尖学者和优秀学生向往的教育高地。

二、牢固树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构建研究生教育全方位育人格局

(一)坚持“四为”方针,大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1.完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

构建“三圈三全十育人”工作体系,深化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开全开好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挖掘专业课程的育人元素,落实课程“立德树人”成效。建设一批课程思政整体改革领航高校、重点改革领航学院、特色改革领航团队、精品改革领航课程,建设若干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和课程思政育人实践基地。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加强中国共产党党史研究和人才培养。加强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职业规划和就业创业服务,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研究生健康成长成才。

2.强化导师思想引领

激励导师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担负立德树人的首要职责,要了解研究生思想状况,强化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

3.加强研究生基层党建

创新研究生党组织设置方式,探索在科研团队、学术梯队等建立党组织。选优配强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充分发挥研究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精准把握研究生群体特点,持续提升基层党建质量,定期开展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建立激励保障机制,推进研究生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二)坚持分类发展,优化学科专业布局

4.加快学科基本布局

根据学科内涵发展需求、学校特色发展需求、政府行业战略需求以及社会市场用人需求,构建学科分类发展机制,优化学位授权点结构。加强支撑国家原始创新的高起点基础学科建设,促进基础学科前沿领跑和高水平运用;完善应用学科快速响应机制,加快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应用学科;建立交叉学科发展引导和培育机制,加强协同创新,立足科技、产业和学术前沿,探索新的学科增长点;保护和发展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冷门”学科。大力发展专业学位,不断优化硕士专业学位结构,加快推动博士专业学位布局。建立由政府部门、高校和科研院所、行业产业等组成的协调工作机制。

5.提升学科建设水平

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持续深化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实施“攀峰筑原”行动,强化基础学科系统布局,支撑基础研究能力提升,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全面提升高校创新策源能力,以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为抓手,完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充分发挥高校基础研究主力军、原始创新主战场和创新人才培养主阵地的主要作用。继续加强一流研究生教育和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强化顶层设计,落实“放管服”,聚焦资源配置、全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价,激发高校办学活力,整体提升上海学科建设水平。

6.完善学科科学评价

健全学科评价标准,加强对学科的成熟度、稳定性、系统性和发展性的评价,构建学科自我评价、市级常态监测、国家合格评价和第三方水平评估的分类评价机制。激发学科建设主体的积极性与能动性,客观运用评价结果并推动质量改进。建立健全学科专业退出机制,制定完善退出标准和办法。

(三)深化改革创新,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7.完善招生计划调控机制

推动高校建立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深化硕士招生计划统筹改革和市属高校博士招生计划弹性管理,优先支持扩大专业学位招生,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计划,向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关键领域倾斜,探索新组建的国家实验室与高校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试点。健全招生预警机制,建立挂钩负面清单。

8.提高招生选拔质量

鼓励探索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研究生分类考试招生,鼓励高校立足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培养目标,优化考核内容与模块设置,适度提高复试考核的权重,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考察,综合遴选真正有志向、有潜质的学生。继续推行博士“申请—考核”制,拓宽博士生选拔通道,扩大直博和硕博连读比例。努力提高本科生推免比例,在本科推行“导师制”的基础上,建立拔尖创新人才早发现、早培育机制,精准遴选科研“好苗子”,开展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的长周期贯通培养。建立以二级学院和导师为主的稳定的宣传队伍,充分利用上海优良环境和学科高地的优势,吸引国内外优秀学生报考。

9.完善科教结合育人机制

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知识创新能力培养,依托大团队、大平台、大项目的支撑,强化研究生系统科研训练。实施强基激励计划,加强“强基计划”和“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的衔接,探索本硕博一体化培养模式。在若干基础学科和关键技术领域,统筹一流学科、一流师资、一流平台等资源,以超常规方式加快培养一批紧缺人才,为解决“卡脖子”问题和推进科技创新提供支撑。

10.强化产教融合育人机制

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结合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建设和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建设一批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形成一批现代产业技术学院,打造若干所产教融合型示范高校。深化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企业深入参与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实施校企联合招生,制定联合培养方案,建立联合实验平台、实习实训基地和校企研发中心,在师资、场地和资金方面投入资源共同建设。在若干所高校设置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探索开展职业教育教师培养,提高职业院校师资水平。选聘行业领军人才、资深技术专家等担任产教融合型导师,鼓励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实践。

11.加强课程教材建设

完善学科专业课程体系,根据学科和人才培养特色,规范核心课程设置,开好学科基础课程、核心课程和前沿课程,制定交叉学科专门的课程体系,补足本科阶段必备课程并提供选修通道,规范课程教学管理,严格课程考试考核,为研究生从事科研打牢扎实的专业基础。加强科研成果向教学资源转化,鼓励高水平科研项目及成果转化为研究生课程教学内容,引导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和高水平科研团队参与研究生课程建设和基础核心课程教育教学。打造精品示范课程,编写遴选优秀教材,推动优质资源共享,组织开展市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和优秀教材评选。推动案例库建设,加大案例推广使用,鼓励高校根据学科特点把优秀案例纳入教师职务评聘的成果认定范围。

12.深化高水平国际化合作

推动高校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开展实质性合作,通过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双导师等形式,开展高水平研究生联合培养。深化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健全向国际机构推荐派遣特定专业优秀人才的机制,拓宽研究生赴国际组织实习的覆盖面。支持高校建设国际合作平台,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试点开办海外校区。优化来华留学生结构,重点吸纳学历生,完善来华留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保证学位授予质量。

(四)全面从严管理,深化教育评价改革

13.加强导师岗位管理

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规范导师指导行为,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着力提升导师指导能力。严格导师分类选聘标准,规范导师岗位分类管理,建立导师招生资格定期审核和动态调整制度。加强兼职导师、校外导师的选聘、培训和考核工作。建立岗前培训与定期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和日常教育相结合、市级与校级相结合的培训制度,统筹各级各类培训资源,建立内容规范化、形式多样化、考核标准化的培训体系。

14.加强优良学风建设

坚持教育和预防为主,按照全覆盖、制度化、重实效要求,继续办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加强日常教育,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学精神和科研诚信教育,构建学术诚信文化,营造风清气正学术环境。建立市级、校级多部门协同的学风建设组织体系,抓住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健全学术不端行为预防和处置机制,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构筑学术不端的制度防线,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15.健全内部质量管理

落实培养单位主体责任,抓住课程学习、实习实践、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论文评阅和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全面落实过程管理。细化导师、论文评阅专家、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权责,规范论文评阅和答辩委员会工作程序,明确专家工作纪律,加大信息公开监督,守牢学术质量底线。开展论文评审和答辩专家库建设,开展专家工作事后评估。

16.加强外部质量监督

继续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学位论文抽检,强化培养过程专项检查,加强对检查结果的使用,把检查结果作为学校整体评价、新增学位授权资格、招生计划调控、评优名额分配和经费资源投入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学位授权点质量的动态监测,完善学位授权点预警和动态调整联动机制。

17.深化教育评价改革

严格落实破“五唯”,在招生、培养、学位申请和评定、导师选聘、学科评价中,把人才培养成效、科研创新质量、社会服务贡献作为研究生教育评价的核心要素。彻底扭转不科学的评价导向,坚决破除简单把论文、帽子、职称、学历、奖项等作为唯一前置条件和直接评判依据。开展管理规章破“五唯”专项改进行动,及时总结、宣传、推广研究生教育评价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

(五)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充足办学条件

18.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守研究生教育意识形态阵地。党委会、常委会要把研究生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题范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研究生教育重要工作。

19.加强管理队伍建设

配齐建强研究生辅导员管理队伍,严格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配备研究生辅导员。健全校院二级教育管理体系,加强研究生院的建设,编制配备比例应不低于本科教学管理队伍,鼓励根据专业学位发展需要设置专门管理部门。加强研究生培养基层管理队伍建设,鼓励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00配备至少1名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拓宽管理人员发展通道,提高管理队伍的稳定性。

20.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建立多方位、多角度、多层面的质量管理激励机制,组织开展研究生精品课程、优秀教材、优秀案例、优秀教育改革项目、优秀教育成果、优秀研究生、优秀导师(团队)、优秀教学个人(团队)、优秀管理个人(团队)、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研究生优秀成果等评选,激发各类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高校发展内生动力,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战线活力。

21.加大经费和资助投入

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加大研究生教育经费投入力度,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支持高校在安排“双一流”和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等专项经费时向人才培养倾斜,保障高校统筹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完善政府主导、培养单位统筹、社会广泛参与的研究生资助投入机制,拓宽社会捐赠、科研经费等资金来源,加大对博士研究生、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领域研究生的倾斜力度,切实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加强研究生教学研究空间与条件建设的保障,为研究生的教学、研究及各类创新活动提供良好环境。

22.加强研究生教育研究

充分发挥上海研究生教育管理队伍和研究生导师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开展研究生教育规律的研究和实践经验的总结,依托学科评议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生教育学会和专门期刊等平台,开展优秀研究项目和优秀研究成果的评选和推广。鼓励有条件的培养单位设立研究生教育研究机构,不断提高各类教育主体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以重点任务为突破,创新引领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实施紧缺学位点建设专项行动

根据水平、特色优势和需要,建立上海急需学科目录清单管理机制,增加自然科学传统基础学科、哲学社会科学基础学科、冷门学科和专业学位博士等学位授权点建设数量。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在有条件高校增列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一级交叉学科,支持自主审核授权高校自主开展其他交叉学科试点,其他高校用好一级学科下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自主权,探索新的学科增长点。加大招生、培养、科技、人事等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力度,按照“一点一策”支持增列学位授权点或学科特色方向。

(二)实施课程教材提质培优专项行动

遴选认定若干市级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研究生优秀教材和优秀案例。遴选若干基础核心教材进行长周期重点建设,努力建成有厚度、有深度、有高度的经典教材;遴选若干前沿学科和交叉学科教材,突出适用广、更新快、共享强的特点,建成为“活页式”教材或电子教材。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广优质课程和教材。

(三)实施产教融合基地升级专项行动

聚焦上海三大先导产业和六大重点产业集群,建立教育部门和发展改革委统筹、高校和头部企业共建的产教融合协作机制,分批建设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时尚消费品等领域产教融合创新平台。推动人才培养模式由以高校为主体向高校和企业双主体转变,按照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目标任务,把研究生招生计划直接投放到平台,以企业导师招生为主,相关高校承担前端的专业基础培养,双方共同指导研究生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按照“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的原则,逐年落实。

(四)实施导师指导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集中开展全市高校新聘导师岗前培训,建立新聘导师上岗宣誓制度。利用本市院士资源集聚优势,发挥院士学术水平引领和学术道德示范作用,联合市科协开展院士领航的研究生导师培训。

(五)实施教育评价改革专项行动

履行市级学位委员会质量监管职责,建立研究生教育整体评价的办法和标准,并适时开展评价。探索建立本硕博一体化改革评价,建立各层次衔接、各类型有别的学业发展标准。针对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开展破“五唯”专项治理。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1年7月29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