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AA4306004-2017-007             发布日期:2017-06-13字体 [ ]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5号)精神,依据《上海市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方案》(沪学位〔2016〕2号)的相关要求, 市学位委现就相关事项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