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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职业教育学历上升通道以提升吸引力培养急缺亟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发布日期:2017-09-27 字体 [ ]

  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议批准、上海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的《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4-2020年)》明确,要“构建从中职到专业学位研究生各学段相互衔接的体系”。近年来,上海围绕落实该任务,畅通职业教育学生上升通道,从制度建设上搭建了升学“立交桥”,解决了职业教育特别是中职学生的升学通道,不仅大幅提升职业教育的吸引力,也为长周期培养高素质、工匠型人才奠定了基础。
  一、“中职—专科高职”贯通培养模式试点日臻成熟
2010年起,启动“中职—专科高职”贯通培养模式试点至今,上海共设置了148个”中职—专科高职”贯通专业点,涉及86个专业、52所中职学校和28所高职院校。2017年安排“中职—专科高职”贯通招生计划7400名,近年来生源质量稳步提升,被录取的生源中,超过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的比例已接近四成。主要做法:
  ——稳慎遴选适合开展贯通的专业。紧密对表《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30年)》,聚焦遴选技术技能复杂程度高、对理论知识要求达到专科水平、适合采用3年以上长学制培养的专业进行试点。“中职—专科高职”的课程,综合了技术模块课程和技能模块课程,进行一体化设计。“中职—专科高职”贯通试点聚焦机械设计制造类、自动化类等31个专业类。试点过程中,聚焦行业产业需求,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形成一体贯通的课程教学体系。以“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为例,贯通培养目标定位于“能从事会展服务、招展招商、设计制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加强贯通课程设置与学业水平测试。“中职—专科高职”贯通培养方案的一体化设计与实施,是贯通培养的关键环节。试点过程中,上海明确:试点院校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要,明确一体化设计人才培养方案。为落实相应文化基础课教学要求,参加“中职—专科高职”贯通培养的学生,必须参加中职学生语文、数学、英语等文化基础学科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学习高职阶段相应文化基础课程内容。
  ——创新贯通培养的质量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多层次的贯通培养教学研究机制,注重发挥专业研究机构的引领作用,围绕贯通培养方案的一体化设计,开展全市层面专题研究和研讨交流,加强试点院校之间的横向交流,搭建13个联合教研平台,涵盖148个试点专业点中的108个专业点。二是建立贯通培养质量监控机制,采用信息化手段与传统实地跟踪相结合,多维采集信息,提高信息的数量与质量,同步开展实地跟踪考察,其周期为一年,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三是建立试点院校协调与管理机制,参加试点的院校普遍建立了以联合领导小组和联合办公室为主体的管理机构、以定期会议协调机制和规范的管理文件为重点的工作制度,试点院校内部的教研与督导联合并行,共同保障教学质量。四是建立贯通学生家长会定期沟通机制,2015年起,把新生家长会作为一个“必选动作”,让家长和学生更好地了解贯通教育的特征与优点,形成共同育人的氛围。
  二、“中职—应用型本科”贯通培养模式试点稳步实施
  2014年起,启动“中职—应用型本科”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共设置了38个贯通专业点,涉及32所中职学校和13所本科院校,2017年安排了“中职—应用型本科”贯通招生计划1500名。主要做法:
  ——明确试点专业遴选标准。上海明确,参加“中职——应用型本科”贯通培养的中职试点专业,必须是行业岗位技术含量较高,技术技能训练周期较长,熟练程度要求较高,社会需求量较大且需求较为稳定,适合中职本科培养目标相互衔接贯通的专业。对应的本科专业,必须是以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为目标的专业,且与学校的发展定位相符合。同时,优先选择已开展中高职贯通培养试点的中职学校以及试点专业,优先选择中等职业学校的精品特色专业。
  ——明确试点专业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符合当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条件的上海常住户籍应届初三学生。招生计划按照当年中职学校和高校事业发展需求确定。中本贯通培养试点方案按照7年学习年限,进行一体化的设计与实施。
  ——明确转段考试录取方式。中职阶段学成后,参加试点的学生必须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参加转段考试。转段考试由文化课考试和技能水平测试组成,其中:文化课成绩占50%,技能水平测试成绩占50%。文化课考试由市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卷,技能水平测试考试由本科院校单独实施。采取单独划线、单独录取进行转段录取。
  ——明确课程教学管理制度。要求参加“中职—应用型本科”贯通的试点院校,要根据社会需要和企业相关职业岗位工作要求,按照国家相关职业(行业)标准和职业资格鉴定考核要求,明确专业培养目标,整体设计人才培养方案,改革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制定相应专业教学计划、教学考核要求和考试大纲等。建立保障机制,加强对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和引导。成立贯通培养的相关教学和管理工作小组,制定相应的教育教学管理文件,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实习实训”,培养行业企业紧缺急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三、“专科高职—应用型本科”贯通培养模式试点顺利启动
  2017年起,启动了“高职——应用型本科”贯通培养模式试点,选择部分技术技能要求较高、培养周期较长、社会人才需求旺盛稳定的专科专业和相应的应用型本科专业,开展“3年专科高职+2年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人才贯通培养,与“中职—专科高职”贯通和“中职—应用型本科”贯通一起,构成了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中职-专科高职-应用型本科”人才贯通的三大模式。首批试点由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与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开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应用安全)专业贯通试点,由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与上海城建职业学院联合开展土木工程专业贯通试点,共安排招生计划120名。主要做法:
  ——建立试点专业遴选标准。稳慎选择部分技术技能要求较高、培养周期较长、社会人才需求旺盛稳定的专科专业和相应的应用型本科专业开展试点。同时,要求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必须具有各自的特色优势。
  ——明确招生考试录取方式。把试点专业纳入高职院校高考招生专业目录,通过秋季全国统一高考招生。招收对象为高中阶段的应届毕业生,招生计划按照当年高等学校的事业发展需求,统筹安排。
——建立相应学习年限周期。试点专业的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时间,操作上采取“3+2”的学制模式,前3年在高职院校学习,后2年在本科院校学习。
  ——构建“一体化”培养模式。要求参加试点的本科院校牵头负责、高职院校参与,根据经济社会需要和企业相关岗位要求,结合国家相关职业(行业)标准和职业资格鉴定考核要点,融入国际水平职业资格标准,一体化设计专业人才贯通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培养模式、课程体系、课程标准、教学计划、教学考核要求、考试大纲、教学资源配置等。
  ——明确学历学位证书授予模式。对完成前3年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符合专科高等教育毕业条件的学生,授予高职院校毕业证书。对修满“专科高职—应用型本科” 贯通培养计划所有学分、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学生,按照本科院校学籍管理规定和学位授予办法,颁发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