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破解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卡点堵点,积极建设“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园”一体化、全链条格局,争做高校科技体制机制创新改革的先行者。
加强组织领导,建设高效协同“总枢纽”。上海交大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成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导小组,形成以学校党委书记、校长直接指导,主管科研副校长作为组长,国资、财计、医学等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的成果转化领导机制。在机构设置方面,以先进产业技术研究院为成果转化业务管理主体,协同校属知识产权公司、技术转移公司、大学科技园、地方研究院等不同技术转移机构共同参与,形成内外结合、分工协同、组织有序的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和服务体系,横向上实现校内科研、国资、法务、人事、组织等多部门分工协同,纵向上推动从成果管理部门、技术转移部门到产业孵化部门的机制贯通。2020年以来,学校牵头国家发改委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改革试点,入选科技部、教育部等十部委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单位,累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超过500项,合同总金额突破40亿元。
科学精准匹配,建设成果项目“连接桥”。在成果管理早期阶段强化数据赋能,通过大科研平台进行成果与项目的初步关联,建立数据档案,并由知识产权部门根据项目来源、形成成本、潜在风险等进行研判,为赋权的前期准备提供保障。在成果转化过程中强化服务咨询,形成以“首问制”责任机制为核心的科技成果转化专员队伍体系,对于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完成人实施等复杂项目,“一对一”制定成果转化方案。在监管保障决策环节加强联防联控,由科研、国资、法务、财务、人事等多个管理部门组成专家评审会对项目进行综合研判,依托 “一门式”系统高效实现联合复审及综合决策,保障赋权成果国资可控、法律合规、财务规范、高效便捷。
健全管理体系,建设高效转化“快车道”。健全制度体系,出台《上海交通大学新时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意见》,构建包括1个实施意见、5套管理办法、20个操作细则的“1+5+20”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文件体系。该体系覆盖科技成果转化组织、管理、奖励、过程、保障全流程,提炼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经验做法,明确发展路径、工作重点和实现目标,让各环节有路可通、有章可循。推动“化繁为简”,在健全的制度框架下,持续简化办事流程,优化管理模式,提高转化效率。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及时修订完善科技成果登记、评估、公示、备案、产权确认、股权管理、债务清偿等管理制度。创新国资监管模式,实行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转化前以研发管理代替国资管理,降低初期管理成本,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对于将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给国有全资企业等风险可控的情形,简化风险评估环节,加快办事流程。
打造创新载体,建设产学融合“加速区”。以承担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改革试点为契机,推进“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建设,贯通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打造规模化、多元化科创空间,为科技成果转化开辟集聚空间,吸纳创新企业入驻,已投入使用载体超60万平方米,预计到2030年,区域内将新建120万平方米科创基地,总计形成200万平方米载体空间,打造世界级科创湾区。大胆先行先试,积极承担7项成果转化试点任务,涵盖创新国资监管考核激励、横向科研经费支持创业、技转专业学位培养等多个方面,通过2年试点,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科技成果转化路径和模式。目前,入驻“大零号湾”区域的交大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已有77家,总市值/估值约725亿元,其中市/估值超过2亿元的企业41家。
提升平台能级,建设资源要素“强磁场”。积极发挥自身创新资源和人才集聚优势,以“大零号湾”入选上海市首批未来产业先导区为契机,成立“大零号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国投集团合作,面向“交大系”科技成果转化、师生校友创业项目,推动设立10亿元规模的上海交大-大零号湾科技创新基金,聚焦未来技术四大赛道、五大方向,发挥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前沿科学研究中心等创新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进海洋装备、芯片、机器人、新能源等未来技术研究布局。建设“一公里孵化器”,围绕重点方向,积极探索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成果转化高能级溢出的创新策源模式,孵化器首期运营载体约6500平方米建筑面积,包含31间科创空间、16家首批入孵企业。进一步整合科研管理部门、各院系、合作基金、校友会创业校友分会等多方资源,高效挖掘各学科及学科交叉的优秀科研成果,由校学生创新中心、团委等部门协同,深入推进新时期学生硬核科创支撑体系建设,为“一公里孵化器”快速汇聚一批储备项目。
强化配套保障,建设专业队伍“加油站”。建立技术转移人才评价体系和机制,完善成果转化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增设成果转化及推广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围绕“突出经济社会贡献+代表性成果评价”构建职称评定体系。增设知识产权管理运营和专业服务人员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成果转化服务能力为主导构建评价体系。2021年4月聘任首批12名科技成果转化专员,三年来队伍已达到17人,其中2名成果转化岗位申请人、1名技术转移服务岗位申请人通过职称评审顺利晋升,形成了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技术转移专业人才队伍。创建教职工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保障体系,制定教职工离岗创业管理制度、校外兼职管理制度,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秩序的同时,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使教职工消除“后顾之忧”,更安心、更省心地投入科技成果转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