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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书遗失如何开具毕业证明书?

发布日期:2012-12-18 字体 [ ]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