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基础教育教师职前培养力度,落实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鼓励我市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建立教师教育学院,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参与的师范教育体系;提高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健全基础教育教师准入制度,深化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实施区管校聘机制。优化培训课程和教材,打造一批培训基地、学科教学团队,培养优秀指导教师。大力提升教师队伍的实践能力、信息素养和国际视野。创新基础教育教师在职培养培训机制,科学构建由市、区两级教育平台和高校、中小学(幼儿园)等共同参与的在职教师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培养培训体系。实施基础教育教师分层分类培养培训,建设科学合理的人才梯队结构,深化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坚持人才高峰建设与梯队培养相结合,聚焦助力初中和乡村学校建设与发展,引导教师和校长在解决教育改革实践热点难点问题过程中成长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