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实施意见”从课程、教学、作业、评价考试、教师管理等多方面规范学校办学。
比如在课程安排上,要求学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确保规定各门学科课时得到落实,不超课时,不挤占课时,每门课都要上好。
又比如在考试评价上,要求各类考试命题都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进行,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联考或月考,开学后两周内不得举行考试、纸笔测试,发挥考试评价的教学改进、综合育人等功能。
再比如在教师管理上,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不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和奖惩教师的标准,对有违减负行为的教师查实一件、处理一件,并将处理结果记入诚信档案,与各类评审、晋升及评选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