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工作
义务教育评价
索取号:AA4304002-2021-001 发布日期:2021-03-26字体 [ 大 中 小 ]
为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市教委现就开展2021年本市初中毕业生综合评价工作作通知。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本市初中毕业生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21〕7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