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聋校辅读学校教学与康复设施设备装备标准》的通知
索取号:AA4304004-2016-002 发布日期:2016-06-23字体 [ 大 中 小 ]
随着本市特教医教结合工作的推进和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化,《特教装备标准(试行)》的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特教发展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聋校、辅读学校教学与康复设施设备配备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使特教学校的装备配备更好地服务于课程的实施,有利于为学生提供针对性的医教结合服务,市教委组织专家开展聋校、辅读学校装备配备标准的修订工作,经专家论证并广泛听取基层学校意见,对《特教装备标准(试行)》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聋校、辅读学校的实际需要,配置教学与康复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