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民办教育
民办教育综合管理
索取号:AA4320009-2020-003 发布日期:2020-05-18字体 [ 大 中 小 ]
本市未成年人室内培训、托育、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等(密闭空间除外),符合相应要求,并报服务场所所在区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作出承诺或者经其检查通过后,可于2020年6月2日起恢复线下服务。
1、上海市培训市场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部分机构恢复线下服务的通告(沪培联办〔2020〕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