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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办学校设立(含筹设)、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的审批事项接入一网通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8 来源:上海民办教育网

尊敬的用户,您好!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工作方案》《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市府令第9号)要求,结合上海市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建设目标,“实施高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含筹设)、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的审批”事项现已接入一网通办,请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一网通办平台进行办理,网址:http://www.shanghai.gov.cn/

另需注意:

1. 进入“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事项包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的首次申领、变更换证、到期换证。现有学校过渡、民办学校信息指南、培训机构信息补充等事项仍在民办教育管理系统相应模块办理。

2. 已在民办教育管理系统中提交首次申领、还在办理流程中的学校仍在系统相应模块办理。

一网通办平台操作手册见附件。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可致电:技术服务65984583,感谢各位老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