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员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发〔2011〕74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0〕15号)等精神,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一、 基本原则
2020年杨浦区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外区、居住在本区,或者户籍在本区、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街道的,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凭户口簿原件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区教育局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二、实施办法
(一)统筹入学基本方式
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需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以下简称“人户分离”),必须先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并在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时选择“居住地入学”。
区教育局根据“相对就近”原则,按照“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房产证性质、监护人情况和实际居住年限长短等在区域内学校统筹安排。
(二)入学信息登记
1. 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前往区指定地点(长岭路50号,杨浦区教育局小学、初中招生办公室),为孩子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
2. 4月26日-4月28日 民办小学网上报名;4月26日-4月30日 公办小学网上报名。
(三)所需材料
1. 全家户口簿;
2.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2020年4月23日);
3. 房产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4. 预防接种证。
(四)公办小学验证
1. 5月16日-5月17日 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根据短信通知,到教育局指定验证点办理验证手续。
2. 5月30日-5月31日 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的家长,根据短信通知,到教育局指定验证点办理验证手续。
(五)公办小学验证地点
统筹安排入学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到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验证手续。
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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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报名验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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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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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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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德路第一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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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路227弄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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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桥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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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小学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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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路14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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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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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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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二村2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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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浦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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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路第一小学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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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路1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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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江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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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兴学校(小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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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江四村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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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新村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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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路第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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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路4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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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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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学校(小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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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路854弄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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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新村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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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二村小学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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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路1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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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角场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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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立路第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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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立路 5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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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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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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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府路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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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湾城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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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路小学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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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殷路60弄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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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行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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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农新村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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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农三村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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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2019年4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五角场镇建制设立长海路街道办事处的批复》(沪府〔2019〕31号)文件的相关精神,原五角场镇现改为长海路街道。
三、工作保障
区教育局加强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与管理。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学校确定招生方案,开展相关培训,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督查。
四、相关信息
1、教育局信息发布: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 教育局专栏 — 杨浦招生
2、招生咨询联系人:蔡老师 孙老师
电话:65044272(区教育局小学、初中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31151911
杨浦区教育局小学、初中招生办公室
202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