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浦东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发布日期:2020-04-13 字体 [ ]

一、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如何实施“免试就近入学”?

根据“十三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常住人口的变化,结合优质均衡发展区的创建要求,合理确定各公办中小学校对口招生地段。由于受人口出生高峰、新开办学校等因素影响,部分公办中小学校对口招生地段会有适当调整。具体信息3月20日在浦东教育网“招生考试”栏公布。

公办小学:根据学校对口招生地段与招生计划,本区公办小学免试就近招收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以及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公办初中:本区公办初中按户籍、居住地段等信息对口安排入学,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学生对口入学。

二、本区哪些学校实施“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政策?

为缓解部分区域招生入学矛盾,2016年起,我区在部分学校实施“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的政策(具体学校名单见“浦东新区实行“五年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政策的学校名单”)。今年新增的学校有明珠小学A区、二中心小学张江校区、浦师附小东城校区、川沙中学南校(小学部)和华师大二附中前滩学校(小学部)。

这一政策不追溯以往,从学校发布相关招生告示当年开始实行。某门牌号如2016年安排了对口入学,则2017年起连续4年内不再安排同校对口入学(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以此类推。具体细则可关注相关学校的招生告示。

三、本区公办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直升本校初中部吗?

本区公办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小学部实施“五年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政策的一贯制学校(实验学校东校、川沙中学南校、华师大二附中前滩学校),学生升入初中时仍按户籍、居住地段等信息对口安排入学(此做法不追溯以往,从2020年入学的一年级新生起实行。也就是说,目前已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受影响)。

四、如果对口招生区域登记入学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公办小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如何安排入学?

2020年,本区将继续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即适龄儿童户籍在学校对口招生地段内,户主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房产证产权人须为户主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学生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或其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户籍迁入日期、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0年4月23日,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2020年,如某校对口招生区域内符合上述入学条件的“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登记入学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公办小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招办将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具体细则可关注相关学校的招生告示。

五、适龄儿童如何在本区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020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招办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招办提出入学申请。

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区指定地点(具体可查阅“2020年浦东新区幼升小入学信息区级指定登记点一览表”)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家长获取小学《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须在4月23日前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的重要依据。

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后,逾期未完成小学入学信息登记的未入园及新来沪适龄儿童,家长可于6月4日-8月10日自行前往尚有学额的公办学校或政府委托招生的民办小学,完成信息登记、审核、确认。

六、本区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 2020年,以下两类适龄儿童、少年可以申请在本区居住地登记入学。

(一)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学生:待区域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学生安排后,视学校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公办学校,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或其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0年4月23日。

(二)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本市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申请在本区就读的,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初中阶段招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13日。小学阶段招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23日。

七、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0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

八、本区如何统筹安排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安排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区域确实无法安排公办学校就读的,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符合在本区就读初中条件的,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如需在本区就读六年级的,可携带相关证件自行前往尚有学额的公办初中申请入学。办理申请就读手续截止日期为8月10日。

九、本区公办小学如何进行验证?

5月15日前,招办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报名系统”或手机短信,向学生家长发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通知,告知公办学校验证安排,5月16日—5月17日,学生家长持相关证件(原件)前往相应的公办小学进行现场验证。

5月29日前,招办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报名系统”或手机短信,向学生家长发出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通知,告知公办学校验证安排,5月30日—5月31日学生家长持相关证件(原件)前往相应的公办小学进行现场验证。

十、本区公办初中如何进行验证?

5月15日前,招办通过发放《初中入学告知书》的形式,向学生家长发出公办初中第一批验证通知,告知公办学校验证安排,5月16日—5月17日学生家长持相关证件(原件)、入学告知书前往相应的公办初中进行现场验证。

5月29日前,招办通过发放《初中入学告知书》的形式,向学生家长发出公办初中第二批验证通知,告知公办学校验证安排,5月30日—5月31日学生家长持相关证件(原件)、入学告知书前往相应的公办初中进行现场验证。

   十一、本区如何安排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由招办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操作细则安排入学。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参加公办学校第二批验证,时间为5月30日-5月31日。

十二、家长可通过哪些渠道了解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信息?

家长可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浦东教育网“招生考试”栏(网址:http://www.pudong.gov.cn/jyj/)以及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了解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相关信息。

十三、本区招生咨询、监督以及信访部门的地址和电话是什么?

(一)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

地址:南码头路118号  邮编:200125

咨询电话:58303406  58308120  58307991

(二)浦东新区教育局信访办

地址:锦安东路475号  邮编:201204

监督电话:20742720  20742727  58876317

 

 

备注:其他事项可参阅《2020年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附:

2020年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基本原则是什么?

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等政策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程序,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可为家长提供哪些服务?

为准确掌握本市适龄儿童的人口信息,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完善民办学校网上报名和录取办法,2020年本市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以下简称“入学报名系统”)。“入学报名系统”2020年3月25日起向社会开放,为全市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以及各区招生工作提供便利服务。

通过“入学报名系统”,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可及时了解市教委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政策问答、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招生划片范围等,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等。

为方便家长查阅相关信息,2020年政务微信公众号“上海教育”(SHMEC-xwb)的“教育大厅”继续开列“义务教育入学报名”菜单,一键进入“入学报名系统”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可查看义务教育招生信息。

2020年“入学报名系统”继续和“中国上海一网通办”实现信息联动。家长访问市政府网站(www.shanghai.gov.cn)上的“一网通办”栏目,登录和查看孩子报名入学的相关信息。

三、适龄儿童如何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020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本市小学均须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信息登记前,家长须对适龄儿童入学的相关人口信息(适龄儿童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码、户籍地址、居住地址,以及监护人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等)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公安部门或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补办或更正。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上海市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4月8日-4月23日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日,4月23日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信息登记方式为:

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事先请关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

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家长可通过手机获取“上海基础教育”发出的短信:“XXX家长:您好!您已完成孩子的入学信息登记,请登录shrxbm.edu.sh.gov.cn及时上传学生照片,查看招生政策及您孩子的入学相关信息。用户名为您孩子的证件号码;初始密码为XXXXXX。《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为入学报名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上海基础教育】”

完成信息登记后,家长应于4月23日前,在“入学报名系统”首页点击“儿童照片上传”按钮,按照规定格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白色背景、近期免冠数码照片,像素为272*354,分辨率为350dpi,jpg格式),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等的重要依据。如家长上传照片符合要求,可直接作为入学后注册学籍需要的照片;如家长难以上传规定格式照片,至少保证上传儿童照片的头像清晰可辨,不会影响入学报名,待入学注册学籍后再采集规定格式的照片。

四、今年如何进行幼升小网上报名?

完成幼升小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点击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只能二选一,如完成“公办小学报名”,则不能再报名民办小学,反之亦然),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进入“公办小学报名”页面,会出现“报名指南”,提示家长要通过“报名登录”“确认提交”“报名成功”三个环节方能确保报名成功。家长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并勾选“我已阅读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指南,知晓公办小学报名步骤,同意报名成功后不再进行修改”后,方可正式报名。

进入“民办小学报名”页面,会出现“报名指南”,提示家长要通过“报名登录”“填报志愿”“确认提交”“报名成功”四个环节方能确保报名成功。家长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并勾选“我已阅读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指南,知晓民办小学报名步骤,同意民办小学报名成功后不再修改报名志愿”后,方可正式报名。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调剂志愿分为三类:同校调剂(同校内住宿或走读等分类计划间调剂)、区内调剂(就读意愿区内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集团内调剂(同一集团内外区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可在3类调剂类型中选择一个调剂志愿。

例如,家长报名了一所民办小学的住宿志愿,该家长在填报调剂志愿时可以报名这所小学的走读志愿;或者报名就读意愿区内其他民办小学;或者报名这所小学所属集团在外区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

报名民办小学前,请家长务必仔细阅读有关民办小学的招生简章,特别是招生计划类型及其条件。如遇部分报名志愿须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家长须做出确认后方可继续报名。

无论报名公办小学还是民办小学,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按钮,将完成报名,不得再次报名或更改报名信息。

如家长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五、本市公办小学如何进行验证?

5月16日-5月17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网上报名公办小学的儿童家长根据短信通知或“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的相关信息按时到校进行验证。

本市户籍儿童: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儿童: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各区指定的验证点将对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的证件进行验证,并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验证,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5月30日-5月31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

六、区教育行政部门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就学?

根据本市有关文件规定,2020年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读小学的,凭居住地所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凭居住房屋产权证明、租用公房凭证、包括公共租赁房在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办理),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截止日为2020年4月23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小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统筹时参照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时间、与同住监护人的关系等因素先后排序。3月20日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七、今年小升初如何进行系统操作?公办初中如何对口入学?

今年“入学报名系统”继续与小学五年级学生学籍信息对接。4月2日-4月13日,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须在学生就读小学,核对“入学报名系统”中的关键信息(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并填写家长手机号码(作为家长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核对表》。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在4月13日前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3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学生、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的,须到户籍或居住所在地的指定登记点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10日),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生源预测的基础上,公布各公办初中招生入学划片方案。由于受人口出生高峰等因素影响,部分公办初中招生入学划片范围可能会有适当调整。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划片入学方案与招生计划,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免试招收小学毕业生进入初中就读。公办寄宿制学校(上海市回民中学除外)限在本区范围内招生。

八、跨区就读小学五年级学生可以回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就读公办初中吗?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小学毕业,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九、如果有意愿就读民办初中,如何进行网上报名?

2020年民办初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有意愿选择民办初中就读的学生,请家长务必仔细阅读民办初中发布的招生简章,特别是招生计划类型及其条件,并于5月6日-5月8日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报名时登录“入学报名系统”,点击“民办初中报名”按钮进行网上报名。

进入网上报名页面,会出现“报名指南”,提示家长要通过“报名登录”“填报志愿”“确认提交”“报名成功”四个环节方能确保报名成功。家长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并勾选“我已阅读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指南,知晓报名步骤,同意报名成功后不再修改报名志愿”后,方可正式报名。

家长需输入孩子的学生证号(学籍副号)、学生姓名、家长手机号码,获取手机验证码后,方可进入民办初中志愿填报流程。先自动跳转到所确定的区,再填报民办初中志愿。每个学生填报1所民办初中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调剂志愿分为三类:同校调剂(同校内住宿或走读等分类计划间调剂)、区内调剂(就读意愿区内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集团内调剂(同一集团内外区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可在3类调剂类型中选择一个调剂志愿。

例如,家长报名了一所民办初中的住宿志愿,该家长在填报调剂志愿时可以报名这所初中的走读志愿;或者报名就读意愿区内其他民办初中;或者报名这所初中所属集团在外区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

如遇部分报名志愿须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家长须做出确认后方可继续报名。

点击“确认提交”按钮,将完成报名,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十、在网上报名民办学校时,如报了不符合条件的志愿,会产生什么后果?

为提高市民对教育资源的多样化需求与民办学校资源供给的匹配度,本市允许民办学校按寄宿、走读、收费等不同情况设置分类招生计划。家长在网上报名民办学校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关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特别是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类型及其条件。部分报名志愿须家长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一旦填报并确认提交,将无法更改报名信息。

对于不符合相关分设计划报名条件的学生,请不要报名相关志愿。对于需家长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的计划,各区可组织验证,验证时间为5月20日-5月21日。验证不通过的将不予录取。如报名调剂志愿的,按调剂志愿的相关规则录取;如调剂志愿未录取或未报名调剂志愿的,由其就读意愿区按公办学校招生办法安排入学。

十一、报名民办学校何种情况下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如何确保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公正公平?

如报名人数(分类计划,下同)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招生计划全部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时间为5月18日至5月19日。

本市将采取多种措施保障电脑随机录取的公正公平。一是各区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软件;二是鼓励各区在电脑随机录取过程中引入公证机构参与;三是电脑随机录取全过程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全程录像;五是电脑随机录取结束,结果及时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公布,并导入“入学报名系统”。

十二、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直升本校初中部吗?

民办一贯制学校可设置初中阶段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在坚持2020年校外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少于2019年校外实际招生数的前提下,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小于或等于免试直升计划数,可全部直升;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大于免试直升计划数,将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如有意愿在本校直升,须于4月2日-4月13日信息核对时,由家长在“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核对表”中选择“本校直升”意愿;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本校直升”意愿,则不能被本校直升录取。

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本校直升,必须坚持免试原则,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评、面试或面谈。

选择本校直升意愿但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可以参加民办初中网上报名,也可以由学籍地所在区教育部门根据公办初中入学办法安排入学。

十三、今年小升初如何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2020年起将实施公民办初中同步招生。有意愿就读公办初中的学生根据就读意愿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入学。

报名民办初中未被录取的,根据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对口生源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如同属对口某公办初中的生源,即排在此类学生靠后)为原则,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十四、家长如何获悉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

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入学报名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告知家长电脑随机录取结果,家长也可访问各区指定网站或登录“入学报名系统”查询。各区可组织民办学校录取验证,验证时间为5月20日-5月21日。

一旦被报名的民办学校录取,不得再被其他民办学校录取。

十五、如报名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将如何录取?

5月18日至5月19日各区组织实施报名志愿电脑随机录取时,将同时举行调剂志愿的电脑随机录取,产生顺序号。5月23日至5月24日根据报名志愿录取情况开展调剂志愿录取。当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空额计划数将根据调剂志愿随机录取顺序号录取。调剂志愿录取结果将由“入学报名系统”发送手机短信告知家长,家长也可以访问各区指定网站或登录“入学报名系统”查询。

一旦被报名的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录取,不得再被其他民办学校录取。

十六、境外学生报名民办学校如何录取?

境外学生报名民办学校,原则上与境内学生一样参加民办学校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参加电脑随机录取。

个别境外学生比例较高的民办学校经审核同意可在学校计划中分设境外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境外学生。当境外学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境外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大于境外招生计划数时,同样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具体分设境外招生计划的学校,境外学生家长可查询有关学校的招生简章。

十七、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就读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0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第一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

第二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20年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区教育行政部门可结合本区实际,统筹安排适龄随迁子女入学。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安排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确实无法安排公办学校入学的,应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初中统一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入学后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本市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因疫情防控需要自动签注的除外)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并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的有效性。

十八、今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校园开放日”将如何进行?

为宣传和展示本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让市民更加贴近、深入了解“家门口的好学校”,今年所有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和有意愿的民办学校只举行网上“校园开放日”。“校园开放日”不与招生录取挂钩。

3月21日开始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各区将在区教育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集中公布学校网上“校园开放日”时间安排和开放方式。学校网上“校园开放日”开放时间不少于7天。

网上“校园开放日”期间,学校不得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

十九、今年如何加强招生工作的监管?

市、区教育行政、监察、督导部门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特别是加强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过程和结果的监督与管理。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经查实,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的,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存在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组织对报名的学生家长进行测评、调研等活动的,擅自在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酌情核减该校的招生计划数,核减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招生违规情况记入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市教委将招生违规情况、对违规现象的监督查处情况纳入对区政府教育工作考核,教育监察部门也将视情况予以处理。

今年“入学报名系统”继续开辟实名“举报投诉”栏目,发现有违规情节的,学生和家长可对招生中的违规现象提供确凿的证据(照片、音频、视频等),进行实名举报。市教委招生监督电话为:23116647。

二十、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改革实施后,将不再挑选生源,本市将在哪些方面支持民办学校发展?

本市多年来坚持促进公民办学校协调发展。在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背景下,本市也将继续支持民办学校发展,以适应市民对教育多样化的需求。一是经费支持上,要求各区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落实民办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政策,按照不低于上海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含免学杂费部分)。二是在特色建设上,支持民办学校开展特色学校、特色项目、特色课程等软硬件建设。三是在教师发展上,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师资培训、教研科研、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待遇,支持民办中小学教师团队建设。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鼓励支持民办学校为教职工建立年金制度,改善教职工退休后的待遇。四是在考试招生上,作为“不挑选生源的学校”可享受与公办学校同样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