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本市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全日制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和上海生源考生被外地普通高校录取的2017年应届全日制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其中,包括2017年春季毕业的专科(含高职)毕业生,不包括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
3.本市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当年入伍,2016年退伍的退役士兵;
4.本市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7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
5.须持有英语四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含)以上;
6.须持有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级证书;若无计算机等级证书的,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大纲参照上海市高校计算机一级考试,操作系统为Windows7,请参加计算机考试的考生4月28日现场确认当天带好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的照片一张,计算机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7.上述3、4项考生不受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限制。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考生必须于2017年4月24日14:00至27日14:00登录上海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
时间:2017年4月28日9:00-13:00
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万航渡路1575号)交谊楼第四会议室
提交材料(请考生事先准备好以下材料):
(1)报名表: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加盖学校公章并由考生本人填写签名;
(3)上海市高校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证明)、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专科(含高职)服义务兵役退役士兵以及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7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除上述几项内容外,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费:按照考试费标准缴纳报考费,不需要参加计算机考试的普通应届专科(含高职)考生收费为40元;需参加校内组织的计算机考试的普通应届专科(含高职)考生收费为66元,;退役士兵考生收费为66元;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待面试当天另外收取26元考试费。
(三)考场安排
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可于5月4日开始登陆华东政法大学招生网查看考场安排情况。
(四)考试内容
1.普通应届专科(含高职)考生:
法律基础(150分)
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等,总分150分);
2.本市专科(含高职)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应届考生:
民法(100分)
英语(100分)
(五)笔试参考书目
1.普通应届专科(含高职)考生:
《法学通论》,洪冬英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3月版;
2.本市专科(含高职)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应届考生:
《民法》,全国各类成人高考复习考试辅导教材(专科起点升本科)第13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英语》,全国各类成人高考复习考试辅导教材(专科起点升本科)第13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六)笔试时间、地点
1.时间:
普通应届专科(含高职)考生:
法律基础 2017年5月6日9:00-12:00
本市专科(含高职)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应届考生:
民法、英语(综合卷)2017年5月6日9:00-12:00
具体安排以招生网公布为准。
2.地点:
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万航渡路1575号)
(七)面试内容及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重点考核学生综合素质等内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学制:两年。
(九)入学复查:招收的应届专科(含高职)“专升本”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查验考生的专科毕业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 其他:本市专科(含高职)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招收的“专升本”新生,按照我校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规定,必须在两年学习期限内,取得英语四级和上海市计算机一级等级证书,达到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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