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对象:
本市普通高校2017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和上海考生被外地高校录取的2017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其中,包括2017年春季毕业的专科(含高职)毕业生,不包括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下同);
本市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当年入伍,2016年退伍的退役士兵和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本市普通高校2017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以下简称“退役士兵考生”)
2、报名条件:
(1)本校各“专升本”专业,对考生就读专科(含高职)专业设有限制,具体可报考专业详见考试院报名系统。
(2)考生须持有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含)以上。
(3)考生须持有上海市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级证书。没有证书的考生须参加并通过学校组织的计算机能力考试(考试成绩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作为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
(4)退役士兵考生不受上述(2)、(3)所列证书限制。
(5)本校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可以免试转入本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
3、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14:00-2017年4月27日14:00
报名网址:上海招考热线网站
4、现场确认: 针对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
联合培养专升本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4月28日9:00—11:00
普通专升本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4月28日13:00—15:00
确认地点: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底楼大厅(华佗路275弄1号)
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持有:(1)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加盖学校公章并由考生本人填写签名;(2)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出具的毕业证明原件;(3)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以上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已获得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的考生须带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退役士兵须带好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5、录取办法:
(1)无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的考生,必须参加学校计算机基础考试,并达到及格线(60分及以上),方有录取资格(退役士兵不受计算机成绩限制)。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根据专业课成绩和专业基础课成绩的合计总分由高至低,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参考专业课成绩,总分与专业课成绩均相同,参考专业基础课成绩。退役士兵的录取根据其单列的招生计划,按照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我校不接受考生调剂专业)
(3)联合培养专升本项目的考生须符合联合办学学校相关项目的遴选条件,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联合培养专升本项目考试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分高者优先录取,同分且四级考试成绩相同者,依次参考四级成绩中阅读、听力、写作和翻译及综合各部分成绩。
(4) 2017年5月20日始,学校将录取标准、拟录取名单和成绩在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http://ygzs.shutcm.edu.cn/)予以公示。2017年5月27日前将公示后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报上海市教委审核。
(5) 2017年7月2日,经审核合格的考生凭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到学校领取预录取通知书。
6、考试内容
(1)普通专升本(非退役士兵)
①计算机基础
持有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的考生免试。
②专业基础及专业课
中药学专业
专业基础课:中药学、分析化学、药理学
专业课:中药药剂学、中药化学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专业
专业基础课:中医学基础、生理学、生物化学
专业课:基础营养学、临床营养学
护理学专业
专业基础课:生理学、药理学
专业课: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2)联合培养专升本项目:
中药学专业(联合培养):有机化学、药理学
护理学专业(联合培养):护理临床技能(含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及儿科护理学)
(3)退役士兵参照2016年成人招生专升本考试的科目设置和复习大纲,由我校组织单独命题与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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