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历届高中学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高校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使用志愿填报前取得的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为合格的高中7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每门折算成100分,满分为700分;
(二)学校3月24日组织各专业校测。
校测内容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内容含:文化基础(150分)、职业与心智(90分)、专业通识基础(60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满分300分。
(三)录取办法:以7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加校测科目成绩的总分为依据,满分为1000分;第一专业志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二专业志愿录取时,所有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四)同分时,依次比较文化基础成绩、职业与心智成绩、专业通识基础成绩。原则上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数1:1确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学校不降低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标准。
二、对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历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合格”计45分,“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25分。
职业技能测试为素质技能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录取时,以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加素质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分为依据,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第一专业志愿,按志愿优先原则排序录取,从第二专业志愿开始,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时,优先录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再同分时,依次比较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成绩。原则上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数1:1确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学校不降低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标准。
三、退役士兵考生的考试录取办法,按照市教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的文件(另发)规定执行。
四、录取办法相关情况说明
(一) “免笔试,面试入学“情况说明:
以第一院校志愿报考,且符合一下条件之一者,可获得免笔试,面试入学资格: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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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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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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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特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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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中阶段获得篮球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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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
(免笔试,需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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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级篮球比赛中获得第二名及以上名次的主力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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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剑特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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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级以上击剑比赛中获得个人前十六名或团体前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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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
(免笔试,需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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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职业证书”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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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护理职业证书”并报考我校护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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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免笔试,需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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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免笔试,面试入学”的考生根据学校要求参加免笔试的面试,如面试合格,可免笔试入学,免笔试录取数不超过各类别计划数的30%,如经过面试未取得免笔试资格,考生须再参加笔试。面试方案详见我校招生网。
免笔试面试时间:3月11日上午9:00-12:00,申请免笔试面试考生到我校参加免笔试面试。
(二)报考空中乘务、空中乘务(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参加民航华东医院升空体检(体检费用自理),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本专业。面试、体检时间及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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