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录取办法:
1、学业水平等第成绩与分数的折算关系为:A等=100分,B等=90分,C等=75分,D等=60分,F等=40分。10门测试(满分1000分)。
2、需参加学院组织的校测(满分150分)。
3、非艺术类:合成总分=学业水平等第成绩折算后总分×0.5+学院组织的校测+加分。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艺术类:合成总分=(学业水平等第成绩折算后总分×0.5+学院组织的校测)×0.7+校考成绩(色彩或面试)+加分,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已参加过当年上海市艺术类考试合格的考生,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艺术专业校考)
5、第一志愿录取后如有计划余额,第二志愿及征求志愿考生以学业水平等第成绩折算后分数作为总分,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对于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和三校生录取办法:
1、需参加以下测试a、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满分150分);b、学院组织的校测(满分150分)。
合成总分=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成绩+学院组织的校测成绩+加分。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艺术专业校考,(已参加过当年上海市艺术类考试合格的考生,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艺术专业校考)。文化成绩达到非艺术类最低录取资格成绩的70%方有录取资格,并按艺术专业校考(色彩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第一志愿录取后如有计划余额,第二志愿及征求志愿考生按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如总分相同,比较学院组织的校测成绩高者优先。
5、退伍士兵录取,参照教委相关文件。
三、普通类专业校测为笔试方式;应用艺术设计专业、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校测为加试色彩方式;影视表演专业、音像技术专业校测为面试方式。
四、学院组织的校测考试大纲可在公示章程同时至学院网站查询。
五、加分规定按教委相关文件精神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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