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历届高中学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高校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校测)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考试科目及分值说明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7门科目)使用志愿填报前(3月6日及以前)取得的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合格”100分,“不合格”50分,满分7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包含文化、常识、专业等三方面内容,满分300分,为非艺术类考生必考科目。
(
1)非艺术类专业
① 考试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包含文化、常识、专业等三方面内容,满分
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为非艺术类考生必考科目)。
② 所有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另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面试”,面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面试资格线”后方可参加该专业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报考“护理”的考生,若未达到“面试资格线”,则将其第二专业志愿视为第一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③
“非艺术类专业”合成总分 = 7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
2)艺术类专业
① 考试科目:“素描
1”(满分300分,“素描1”为艺术类考生必考科目)。
②艺术类考生素描
1成绩需达到学校划定的“专业资格线”后方可参加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③ “艺术类专业”合成总分 =
7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素描1成绩
2.录取规则
(
1)非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根据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线上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办法,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模块一文化基础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模块二职业与心智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模块三通识基础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优先录取成绩(或评价)高者,此规则同样适用于第二专业志愿录取。“护理”专业录取时,考生需先达到护理专业“面试资格线”后,再根据上述规则进行录取。
(
2)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考生需同时达到学校划定的“专业资格线”和“最低录取资格线”,线上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办法,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素描1”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优先录取成绩(或评价)高者,此规则同样适用于第二专业志愿录取。
(
3)各类分数线均由学校官网公布。
(
4)非艺术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可相互调剂。
(
5)非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非艺术类专业根据专业志愿顺序,按七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模块一文化基础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模块二职业与心智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模块三通识基础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优先录取成绩(或评价)高者。艺术类专业只招收具有我校素描成绩的考生。
2.
对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应届三校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或校考)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考试科目及分值说明
文化素质测试试行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
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合格”计45分,“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25分。
(
1)非艺术类专业
①考试科目:“素质技能测试”(满分
100分,为非艺术类考生必考科目)。
②所有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另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面试”,面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面试资格线”后方可参加 “护理”专业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报考“护理”的考生,若未达到“面试资格线”,则将其第二专业志愿视为第一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③
“非艺术类专业”合成总分 = 3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 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
2)艺术类专业
①考试科目:“素描
2”(满分100分,“素描2”为艺术类考生必考科目)。
②艺术类考生“素描
2”成绩需达到学校划定的“专业资格线”后方可参加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③“艺术类专业”合成总分 =
3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素描2成绩
2.录取规则
(
1)非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根据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线上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办法,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素质技能测试”成绩、“英语等第”、“数学等第”、“语文等第”、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优先录取成绩(或等第或评价)高者,此规则同样适用于第二专业志愿录取。“护理”专业录取时,考生需先达到护理专业“面试资格线”后,再根据上述规则进行录取。
(
2)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考生需同时达到学校划定的“专业资格线”和“最低录取资格线”,线上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办法,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素描2”成绩、“英语等第”、“数学等第”、“语文等第”、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优先录取成绩(或等第或评价)高者,此规则同样适用于第二专业志愿录取。
(
3)各类分数线均由学校官网公布。
(
4)非艺术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可相互调剂。
(
5)非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顺序,按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 “英语等第”、“数学等第”、“语文等第”、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优先录取成绩(或等第或评价)高者。艺术类专业只招收具有我校素描成绩的考生。
3.
对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历届高中生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历届三校生,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 (素质技能测试或校考)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考试科目及分值说明
“统一入学测试”满分
150分,为所有考生必考科目。
(
1)非艺术类专业
①考试科目: “素质技能测试”(满分
100分,为非艺术类考生必考科目)
②
“非艺术类专业”合成总分 =统一入学测试成绩 + 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
2)艺术类专业
①考试科目:“素描
2”(满分100分,“素描2”为艺术类考生必考科目)。
②艺术类考生素描
2成绩需达到学校划定的“专业资格线”后方可参加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③“艺术类专业”合成总分 = 统一入学测试成绩 +素描
2成绩
2. 录取规则
(
1)非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根据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线上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办法,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统一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优先录取成绩(或评价)高者,此规则同样适用于第二专业志愿录取。
(
2)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考生需同时达到学校划定的“专业资格线”和“最低录取资格线”,线上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办法,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统一入学测试”、“素描2”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优先录取成绩(或评价)高者,此规则同样适用于第二专业志愿录取。
(
3)各类分数线均由学校官网公布。
(
4)非艺术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可相互调剂。
(
5)非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顺序,按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
退役士兵考生的考试录取办法,按照市教委、市民政局制定的文件(另发)规定执行。
5.
“免笔试,面试入学”情况说明
1.以第一院校志愿报考,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获得“免笔试,面试入学”资格:
|
项目名称
|
适合专业
|
颁证机构
|
|
世界技能大赛上海选拔赛优胜奖(含)以上获得者
|
专业对口
|
人保局及相关单位
|
|
高中(或“三校
”)阶段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或者
两次获得区(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
专业不限
|
上海市教委、团市委、区教育局、团区委、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
|
高中(或“三校”)阶段获得上海市一等奖学金
|
上海市教委
|
|
“三校生”学业水平等级考
2A1B(含)以上者
|
上海市考试院
|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三等奖(含)以上获得者(团体或个人)
|
专业对口
|
国家教育部
|
|
上海市“星光计划”大赛单项一等奖获得者或全能三等奖(含)以上获得者
|
上海市教委等
|
|
上海市“星光计划”大赛“护理”技能大赛项目三等奖(含)以上获得者
|
护理
|
|
上海市“星光计划”大赛“西点制作”技能大赛项目三等奖(含)以上获得者
|
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测
|
|
高中(或“三校”)阶段获得男子篮球、男子足球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称号者
|
杨浦校区专业
|
各区(县)体育局
或相关单位
|
|
省市级龙狮赛事前三名或国家级龙狮赛事前六名;国家舞龙舞狮
C级教练员(含)以上等级称号者;其他运动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称号者
|
奉贤校区专业
|
|
省市级以上舞蹈大赛三等奖(含)以上获奖者或中国舞十级证书获得者
|
相关单位
|
2.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办法,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通过“免笔试,面试入学”的录取人数不超过各类别专业计划数的
50%(其中,男子篮球面试录取人数不超过6人,男子足球面试录取人数不超过12人,舞蹈专长面试录取人数不超过6人),经面试未被录取者,可参加笔试,不影响考生通过笔试成绩录取。
3.获得面试资格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自行带好美术工具,面试环节包括“现场美术测试”。
6.
本次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