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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有关事宜》政策解读
2013年上海市艺术特长生加分手续如何办理?
发布日期:201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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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上述条件的市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由所在团队统一安排填写市教委制定的《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高三毕业生)资格审查表》,并经所在学校证明,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2、在就读学校及所属艺术团显著位置公示
5个工作日;
3、艺术团将符合要求学生的《资格审查表》、公示证明原件报送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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