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新中考体育考试方案公布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发布日期:2019-04-29 字体 [ ]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结合本市教育综合改革及中考改革的总体工作部署,市教委近日制定发布了《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将自2017年入学的六年级起实行。《实施方案》坚持把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体育中考统一考试项目增加多样性选择的同时,不增加学生实际测试项目,控制学生负担。

《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继续保持本市现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中考”)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总分、结构及各部分分值保持不变。总分仍为30分,由统一考试成绩和日常考核成绩各15分组成。日常考核仍由《体育与健身》学科考试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结果两部分组成。其中《体育与健身》考试成绩满分仍为6分(七、八、九年级各为2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结果满分仍为9分(七、八、九年级各为3分)。

在此基础上,围绕进一步做好体育中考工作,引导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促进身心健康成长,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优化和完善:一是在统一考试项目类别不变(仍为四大类)的基础上,增加了可供选择的项目数,第一类项目在原有游泳和长跑的基础上,增加4分钟跳绳的可选项目,第三类项目在原有体操的基础上,增加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和武术项目的可选项目(为保持项目间难易度相对平衡,如选体操,须选择垫上运动、单杠、双杠、横箱分腿腾越中的2小项),促进学生参加多样化的体育运动;二是对统一考试中原有部分项目如篮球、足球项目的测试方法及标准进行了调整和优化,使项目的测试更加科学、完善;三是进一步提升考务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如针对本市天气特点,适当调整统一考试周期,将截止时间由每年4月30日延长至5月10日;进一步完善平时成绩上报办法,对统一考试的场地和器材标准进行规范等;四是允许在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考生申请统一考试免考(比赛项目按年度发布),鼓励学生积极提高运动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