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1+11”基础教育互助成长行动计划启动会在沪举行。在教育部的统筹和领导下,未来三年上海将利用现有对口合作交流机制,整合16个区的优秀教育改革成果,向中西部7省(自治区、直辖市)11市(地、州、区)进行首届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上海获奖成果、上海中小学数学教改经验和优质均衡发展新举措新经验等改革成果的推广与辐射。
据悉,“1+11”基础教育互助成长行动计划是贯彻国务院和教育部要求,为充分发挥上海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经验的示范辐射作用、促进中西部基础教育内涵发展而实施的为期三年的重大合作项目。启动会上,上海市、湖北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8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厅(教委)有关负责人共同签订了《基础教育互助成长行动计划合作备忘录》,上海16区的教育局与对口合作的11市(地、州、区)教育局(教委)有关负责人共同签订了《基础教育互助成长行动计划合作协议》。
根据《基础教育互助成长行动计划合作备忘录》,未来三年,上海各区和对口合作的11市(地、州、区)将通过互助单位互访、交流、研讨,教材及教育教学方法引进吸收,改革项目合作研发与实施,师资培训及专家咨询指导,专业人员和干部挂职学习等方式,提升11市(州、地、区)学校课程建设与实施、教育教学改革、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水平。在保障上,在教育部领导下,8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和推动互助成长行动计划的实施,建立基础教育互助成长计划领导小组,协调重大合作事项。上海市教委为各区实施互助成长行动计划提供政策、经费、专业等支持,中西部7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为互助成长行动计划的人员交流、项目合作等提供支持,并指导11市(州、地、区)教育行政部门为互助成长行动计划的实施提供所需的政策、经费等相关支持。上海各区与对口合作的11市(州、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建立基础教育互助成长计划实施小组,负责基础教育互助成长计划各项目的有效落实。
根据11份《基础教育互助成长行动计划合作协议》,“1+11基础教育互助成长计划”涉及改革项目达65个,辐射11市(州、地、区)的学校超过220所。遴选的项目大都有相对成熟的成果和经验,是加强内涵发展和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项目,突出普适性,强调可复制、可借鉴,并且考虑已有合作基础。上海市和7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将同心协力,深化互助合作,实现共同成长,造福广大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