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发布日期:2018-04-10 字体 [ ]

一、学校全称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的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三校生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18年我校三校生招生专业与计划为:
专 业 名 称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公共关系学
本科
四年
30
语言类(中澳合作,应用英语专业、涉外商务方向)
高职(专科)
三年
13
会展类(中澳合作,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
高职(专科)
三年
12
经济贸易类(中澳合作,国际商务专业)
高职(专科)
三年
17
旅游类(中澳合作,酒店管理专业)
高职(专科)
三年
16
计算机类(中澳合作,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高职(专科)
三年
12
计算机类(中美合作,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
高职(专科)
三年
3
物流类(中美合作,物流管理专业)
高职(专科)
三年
7
合计
110
上述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除语言类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外,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上述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均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18号)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办法
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5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 —11:30 语文
         下午2:00 — 3:40 数学
5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 —10:40 外语
二、职业技能测试
1.考试时间:5月5日(星期六)上午(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3.职业技能测试科目:(1)综合能力测试、(2)英语能力测试(听力、阅读、翻译、写作)
4.职业技能测试形式:笔试
十二、录取规则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本科录取中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作为同分录取比较依据之一。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
二、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18号)规定的加分,经我校审核后计入总分。
三、针对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2018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三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按招生层次不同要求录取。其中:(1)本科:依据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高低,按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高职:依据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分高低,按招生计划数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同分规则:(1)本科: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2)高职:按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五、调剂规则: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资格线但未进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不愿意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六、其他规则:(1)按先本科,后高职录取程序。对同时填报本科志愿和高职志愿而未被本科录取的考生,与单报高职的考生等同,所填报的高职志愿视为第一志愿。(2)非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本校高职专业的考生,录取依据的总分为三门统一文化考试成绩。
十三、收费标准
考试报名费标准
报名费25元、考试费26元/科。收费依据[沪价费(2006)5号]
学费标准
普通本科专业5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高职专业15000元/年。收费依据[沪价行(2000)第120号]、[沪教委财(2000)第27号]、[沪价费(2003)第56号]、[沪财预(2003)第93号]、[沪价费(2015)10号]。
住宿费标准
4人间:1200元/年;6人间:1050元/年。收费依据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海外项目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含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强奖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室监督。
举报电话:50217812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spu.edu.cn
招生办官网:zsb.sspu.edu.cn
咨询电话:50217411;50214975
十七、其他须知
1.本校本科专业仅招收第一院校志愿报考的考生。
2.填报志愿时间:考生于2018年4月15日(星期日)9:00至17日(星期二)16:00,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
3.信息确认时间:4月22日(星期日),考生到报考的第一志愿院校现场确认网上志愿信息,并带好相关材料。
4.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