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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普陀、嘉定三区完善管理机制 及时回应3岁以下托育服务需求

发布日期:2019-11-14 字体 [ ]

2018年我市率先出台托育服务“1+2”文件(《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以来,黄浦、普陀、嘉定等区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形成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托育服务体系,回应民生需求。

一、政府统筹引导。黄浦区成立区托幼工作联席会议,形成政府统筹领导、教育主管、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管理格局。普陀区出台面向2020年区域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发展规划和落实市级“1+2”文件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区级部门和街道镇联动机制。嘉定区根据街镇发展规划和现实需求,综合考虑人口发展趋势、城市交通、环境等因素,合理规划和布点街镇托育机构规模,基本做到了每个街镇有1个普惠性托班,努力满足“入托”需求。

二是优化服务流程。黄浦区建立申办托育服务机构咨询指导机制、一门式便捷服务机制、部门联合审查机制,对于所有来电咨询进行电话回访,跟踪开办进程和需求困难;将各办证所需要表格、申请书模版等前期材料统一归口到托育服务指导中心,给予一门式指导服务。申报方提交申报材料后,“申办联席会议”相关部门集中现场指导,开展联合审查,共同出具证明。普陀区制定托育服务机构编印本区域3岁以下托育机构申办指南、3岁以下托育机构办理指南咨询解答等,受理托育机构申办工作。嘉定区出台申办操作指南,为举办者提供线下线上受理流程、操作要求及受理部门信息,制定从育婴员、保育员、保健员、营养员到保安等从业人员的规范操作手册,形成各岗位人员一日环节操作流程与要求。

三是强化综合监管。黄浦区探索形成适用于托育服务机构管理的内控制度和动态监管制度,坚持每两周赴机构实地指导,引导其规范提供托育服务。普陀区教育部门联合市场监管、民政和相关街镇力量,定期对本区社会力量举办的托幼机构进行排摸,并以“一校一案”分类处理。嘉定区严把受理关口,严格执行“一审选址、二审现场、三审材料”审批流程,形成街镇教委牵头的属地化监管机制,全区12个街镇均设立托育专管员,对辖区内正在受理、受理不通过的托育机构以及无证无照的早教机构进行全面普查;对违规办学者由街镇专管员实地查访,发现问题及时约谈机构举办者,并牵头相关部门进行整治;对受理中的托育机构定期暗访,发现违规招生现象及时向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反馈,确保托育市场监管工作全覆盖。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每天分时段记录托育机构运行情况,两周一次交流汇总并将监控结果与整改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托育园负责人,促进托育机构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