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将按照考生统一文化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50%确定面试资格线。若统一文化考试总成绩相同,我校按数学成绩确定面试名单(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考生统一文化考试总成绩必须达到本市划定的本科填报最低控制线和我校公布的自主面试资格线。
2.报考我校并达到上述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
4.候补考生录取原则:候补录取资格考生名额按计划数的30%确定。我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并公示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我校按数学成绩预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若有预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我校确认,则我校按已确认候补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依次替补。
5.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所规定的2017年春季招生政策加分的考生,学校将根据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规定执行。
6.报名参加春季高考的考生须7门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具体要求将根据上海市教委公布的《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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