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报名及志愿填报
按上海市教委关于《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执行。
㈡ 考试
1、考试科目及计分
考试科目为“统一文化考试+学校自主测试”。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450分,学校自主测试总分150分,合计总分600分。
学校自主测试分值如下: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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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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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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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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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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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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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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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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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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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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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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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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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主测试科目、要求
⑴技能测试
u 建筑学专业
技能测试科目:素描(静物)
技能测试考查点:
① 构图合理,透视及比例准确;
② 结构严谨,黑白灰关系及明暗层次分明;
③ 物体塑造深入,空间分明,并有细节刻画;
④ 素描关系完整,画面富有艺术表现力
u 轻化工程专业
技能测试科目:闻香、辨香
技能测试考查点:
① 能分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各种气味;
② 具有较强的嗅觉灵敏度;
③ 具有较强的对香气和气味的嗅辨记忆能力;
④ 能对香气和气味进行合理描述;
(2) 技能问答
技能问答考查点:
考官在技能问答时,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重点考察学生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创新精神和专业发展潜能。
无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请于2017年3月1日前向学校招生办提供与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内容相关的证书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自主测试时间、地点:见本校招生网站
㈢ 录取
1、3月9-15日学校网上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
2、3月16日上午预录取考生持“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校进行录取确认,并领取录取通知书;同时候补考生到学校进行资格确认。
3、3月16日下午在候补资格确认的考生中进行缺额计划补录。
4、3月17日上午补录考生持“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校进行录取确认,并领取录取通知书。
5、入学后本校将组织身体复查,对于专业受限的学生由学校转入指定专业。
6、未能全部通过物理、历史、信息科技等7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的应届高三考生,如果被我校预录取,须通过2017年4月组织的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后才能被正式录取,否则取消春考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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