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学院2015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14-11-17 字体 [ ]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春季招生)
一、学校全称
上海电力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
浦东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学海路28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
有关说明
1、英语:25人
2、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5人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
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请外语考试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报)。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男女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相关专业的行业标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色盲不取。
九、录取规则
学校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择优录取。
1.投档:在考生统一考试成绩总分达到上海市划定的本科录取最低资格线和学校公布的自主测试资格线以上且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学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80%的比例发放自主测试通知。
我校招生条件为: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中英语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报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中物理等第需达到B及以上。
学校在发放自主测试通知时,如遇统一文化考试成绩相同,英语专业按外语、语文、数学顺序从高分至低分择优;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按数学、外语、语文顺序从高分至低分择优。
2.自主测试:进入学校自主测试环节的考生,须在2015年2月14日-15日按时参加我校的自主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shiep.edu.cn。
3.录取:学校将按照考生总成绩(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学校自主测试成绩),依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学校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于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学校自主测试成绩、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英语专业同分排序的科目顺序依次为外语、语文、数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同分排序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
4.公示:学校除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外,还将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0%比例公布候补录取资格考生名单。
5.确认:预录取考生和候补录取资格考生需到我校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愿放弃相关资格。如预录取名单中出现考生放弃预录取资格,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从已确认候补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中进行补录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电力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力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招生办:021-35303755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监察处:021-35304292
十四、网址
本科招生网:http://zs.shiep.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绿叶助学金及一大批电力相关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各级各类奖助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1、英语专业的学校自主测试科目为:面试,测试范围为听英语材料回答问题和阅读英语材料回答问题,主要考察考生听、读、说的能力。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的学校自主测试科目为:技能测试,测试范围为物理电学实验和实验相关问答,主要考察考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情况。
2、学校在录取过程中执行上海市的加分政策。
3、入学后本校将组织身体复查,对专业受限的学生,由学校另行安排相关专业。
4、春季高考录取的学生将于当年9月份入校报到,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5、我校自主测试、预录取考生确认、候补录取资格考生确认、候补考生录取确认等相关事项的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shiep.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