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15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14-11-17 字体 [ ]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春季招生)
一、学校全称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
说明
商务英语专业,计划招生60人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
考试语种的要求
本专业限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学校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2.考生须参加上海市统一文化考试,我校认可上海市加分政策。考生统一文化考试分数达到条件,进入我校自主测试名单后,还须按规定参加我校组织的院校自主测试。
3.学校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学校自主测试成绩”为录取依据,满分600分。
4.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不超过公布计划数2倍的数量确定自主测试人选并发放测试通知。
5.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依据总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排序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和候补名单,候补名单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50%。同分情况下,依次参考折算后的学校自主测试成绩、折算后的统一文化考试成绩。
6.我校于2015年2月17日在校招生网上公示预录取考生和候补名录取资格考生的名单,并同时公布考生到我校正式确认的时间地点。最终录取名单以考生在相应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正式确认为准。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5000元/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年(沪财预[2003]93号,沪价费[2003]56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67703050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67703010
十四、网址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在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社会奖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校测规则:
1.面试时间
2015年2月14日—2月15日
2.面试地点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松江校区
3.面试指南
学校自主测试由英语语言综合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评两部分组成。
英语语言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学生英语听力理解能力、英语口语表达能力、英语阅读能力和英语翻译能力。
综合素质能力测评主要考察学生心理素质与仪容仪表、逻辑思维能力与创新能力、理解沟通能力、应变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学生各类考级和竞赛获奖情况。
4.其他
具体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为准。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意见表【副表】
(春季招生)
学校填写
申明
我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和我委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所有内容均真实有效,我校将严格按照经核准备案的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并承担教育部关于“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规定的相关责任。
学校全称(盖章):
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上海市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意见
相关处室负责人签字
信访办:
发展规划处:
财务处:
高等教育处:
民办教育处:
学生处:
监察室: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市教委学生处备案受理负责人签字: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行政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