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二、在市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按文化成绩加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五门的总分(含市教委规定的加分),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 “语文”、“数学”、“外语”、“信息技术基础”(“素描”)、“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优先录取成绩高者。 三、本校在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考生须有统一文化考试(语、数、外)和职业技能测试(非艺术类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信息技术基础;艺术类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素描)共5科的成绩。考生“综合能力测试”和“信息技术基础”单科成绩必须达到40分(含)以上,“素描”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方有资格参加录取。 四、非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三门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 “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优先录取成绩高者。 五、艺术类专业只招收具有本校素描测试成绩的考生。 六、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将其随机调剂到本校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七、如考生语、数、外3门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可免考职业技能测试中的“综合能力测试”科目: (1) 获得2个A且另一门达到C或C以上(3A,2A1B,2A1C),免考科目成绩以满分计入。 (2)未满足上述条件且获得3个B(含)以上(1A2B,3B),免考科目成绩以参加本科目考试所有考生所得的最高分计入。 八、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学校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相关综合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