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应届三校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合格”计45分,“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25分。 职业技能测试为校考,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素描一、色彩一)。校考成绩满分为100分(素描一、色彩一满分分别为100分,各按50%计入校考成绩),校考成绩不得低于60分。没有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的考生不予录取。 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校考成绩合成。合成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校考成绩(素描一成绩×50%+色彩一成绩×50%)。 以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00%招生计划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录取资格线上的考生根据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记录及其他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择优录取。合成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素描一、色彩一、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使用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2.对新疆内职班应届毕业生、西藏内职班应届毕业生,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统一入学测试包括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生活英语、科学常识4个方面的内容,满分1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职业技能测试为校考,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素描二、色彩二)。校考成绩满分为100分(素描二、色彩二满分分别为100分,各按50%计入校考成绩),校考成绩不得低于60分。没有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的考生不予录取。 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入学测试成绩和校考成绩合成。合成总分=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校考成绩(素描二成绩×50%+色彩二成绩×50%)。 以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00%招生计划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录取资格线上的考生根据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记录及其他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择优录取。合成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素描二、色彩二、入学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3.退役士兵考生的考试录取办法,按照市教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的文件(另发)规定执行。 4.对符合本校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采用面试并与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获奖项目与招生专业相关。在此基础上,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免笔试,经由面试选拔合格入学。 免笔试项目 | 颁证机构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个人一、二等奖获得者 | 教育部 |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个人一等奖获得者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 |
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须于填报志愿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免笔试申请材料(详见学校官网发布的相关通告),过时不予受理。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免笔试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网上公布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 对通过免笔试条件审核的考生进行面试并进行综合录取,面试内容由我校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同时参考上海市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综合评定,给予考生相应的得分。面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20分,详见我校2021年免笔试面试实施方案,面试总分不得低于120分)。 以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00%招生计划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录取资格线上的考生根据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不进行调剂。面试录取比例不超过此次自主招生各招生类型计划数的10%。每个专业录取人数最多不超过其招生计划数的50%(小数按去尾原则取整),未被录取者可参加后续的笔试。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 World Skills Competition )”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学校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相关综合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