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折合成100分,不合格折合成50分。其中4门及以上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专业录取:按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排序,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之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同分,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中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基础成绩。征求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规则与非征求志愿相同。 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二)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文化素质测试试行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合格”计45分,“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25分。 专业录取:非艺术类专业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排序,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校考(色彩表现和图形设计,且两门总分不得低于40分)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同分,非艺术类专业依次比较素质技能测试中的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成绩。艺术类专业依次比较图形设计、色彩表现测试成绩。 征求志愿报考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总分,根据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同分,依次比较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征求志愿不招收艺术类专业考生。 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三)对高中往届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报考我校的考生入学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成绩总分高于100(含)分以上方具备录取资格。 专业录取:按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排序,根据入学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同分,依次比较入学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中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的成绩。征求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根据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四)对获得免笔试资格的考生,采用面试并与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报告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对获得免笔试资格的考生进行面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报告相结合的录取模式,总分200分(其中面试成绩占90%、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报告成绩占10%),且总成绩达到120(含)分以上方具备录取资格。 录取时,按考生填报我校的第一专业志愿,根据考生的面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报告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进行调剂录取。录取比例最高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30%,且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的50%,未被录取者可参加后续的笔试。 (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学校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相关综合考核。 (六)退役士兵考生的考试录取办法,按照市教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的文件(另发)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