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
工 作 内 容 |
9月2日-3日 |
考生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其中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中学统一安排;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报名所在区招办统一安排 |
9月4日-5日 |
高职(专科)艺体批次和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5日开通高职(专科)艺体批次和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果查询 |
9月6日-8日 |
高职(专科)普通批次投档录取;8日晚开通高职(专科)普通批次平行志愿录取结果查询,网上公布高职(专科)批次填报征求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院校缺额计划表及线上未录取考生成绩分布表 |
9月9日-10日 |
9日,高职(专科)批次填报征求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征求志愿;10日晚开通征求志愿录取结果查询 |
9月27日前 |
录取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区招考机构或毕业学校办理纸质档案的提取或转递手续(往届生到区招考机构,应届生到毕业学校),具体时间以各区安排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