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职(专科)普通批次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考生志愿顺序,按各自顺序分别投档,志愿顺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时投档。
(2)高职(专科)艺体类批次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比较考生志愿顺序,按各自顺序分别投档,志愿顺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时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