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专科)普通批次平行志愿实行一轮投档,投档录取过程为:排序→检索(分档)→投档→录取→审核
第一步排序:将所有满足该批次分数线的考生(不包含前面批次已被录取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分考生按同分排序原则排列),使每个考生都确定自己所处的位置。
第二步检索(分档):将考生档案分到各院校的数据库档案中。由计算机将排好序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逐个进行检索,检索到的考生,对其所填的各院校志愿依次进行检索判断。当某一高校已分得的档案数小于投档数时,则将档案分到该校档案数据库,否则就对考生下一志愿高校进行检索判断。一旦检索到投档数未满的高校而被分档后,则不再对其后志愿检索。
第三步投档:当所有满足条件的考生档案检索完毕后,对分好的本批次档案定向投往高校。这个过程是一次性同时完成的。
第四步录取:高校根据招生章程录取考生。
第五步审核: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院校的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