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在统一报名时间报名的考生是否可以补报名?

发布日期:2017-04-11 字体 [ ]

    可以。补报名有两次机会,分别为2017年4月14日和2017年5月12日。如考生在统一报名时未能取得有效的证明材料,最迟应于2017年5月12日前持有效证明材料向区县中招办提出申请,经区县中招办核对并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后予以补报名。参加补报名的考生从获得报名资格起,按2017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