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市级中小学生德育类、学科类、科技类、艺术类竞赛活动项目的通知发布日期:2017-01-03

沪教委基[2016] 16号

各区县教育局、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和本市中小学生竞赛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市级中小学生德育类、学科类、科技类、艺术类竞赛活动项目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教委直属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要求。除教育部及市教育行政部门直接组织的竞赛活动外,未列入本通知附件的竞赛项目(含无竞赛许可证或竞赛许可证已过有效期的竞赛项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下属教育单位(含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各公办中小学校等)不得参与举办、宣传、动员和组织等活动。参加经公布的市级竞赛活动应以学生自愿为原则。

主办单位举办竞赛活动要严格执行市级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规范,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相关资料、书籍或商品等,不得向基层学校转嫁任何费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