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教 育 督 导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文 件
沪府教督办〔2021〕2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
“双减”工作督导方案》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构建良好教育生态的重要举措,也是2021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为进一步发挥教育督导保障促进本市“双减”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的作用,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前期本市“双减”和督导工作情况,制定了《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督导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进一步做好区级层面的“双减”督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工作组织机制。各区在建立政府多部门分工协作的“双减”工作机制基础上,应压实各部门责任,细化工作分工,确保多部门协同发力。要建立专门工作机构,确保工作队伍到位。要把“双减”工作与“五项管理”等工作统筹结合。各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本区“双减”工作相关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
二、建立问题发现稳妥处置机制。各区要开通举报平台(电子邮箱或电话),畅通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投诉举报渠道,要定期汇总分析国家、本市与区域三级举报情况,对违背相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的问题线索,要迅速组织核查处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本区违反“双减”政策要求的问题线索,要建立工作台账,全面分析把握;要督促指导整改,及时跟进处置。
三、加大教育培训引导力度。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专题培训,对校长、教师、责任督学和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开展“双减”政策背景、文件精神、工作举措和典型案例剖析的专题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系统掌握中央决策部署和本市的具体工作要求。要多渠道积极宣传典型案例经验,引导各方正确认识、主动支持“双减”工作。
四、履行好数据填报责任。“双减”工作牵涉面广,复杂程度高,“双减”半月报表反映着区域工作推进状态。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好数据的审核关,对学校填报的数据严格审核,对数据的采集、汇总和整理严格把关,确保半月报表数据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反映本区“双减”工作进展。要按照国务院督导办的要求,将半月报(报表)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社会公众对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成效的获得感。
五、及时发布预警提示风险。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及时梳理、分析群众举报问题线索、半月通报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的基础上,总结、研判带有普遍性、方向性、趋势性的典型问题,在开学前后及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发布预警提示,提醒学生及家长注意超期预付费、盲目跟风培训等风险,强化事前预警,提高家长防范能力。
附件: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督导方案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