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 印发《对松江区课程改革、教学管理视(督)导工作 的督导报告》的通知 松江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教委《关于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加强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07〕46号)的要求,2007年11月19日至23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委基础教育处、市教委教学研究室联合组成视(督)导组,对松江区深化中小学(幼)课程改革、加强教学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视(督)导。现将《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松江区课程改革、教学管理视(督)导工作的督导报告》(以下简称《督导报告》)印发给你们。 希望你区根据《督导报告》的意见,进一步巩固已经取得的工作成绩,对《督导报告》中提出的主要问题认真加以研究,并提出整改计划。 请在3个月内,将你区对课改与教学工作的整改工作计划,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的落实方案,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择时安排督导回访。 附件: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松江区课程改革、教学管理视(督)导工作的督导报告.doc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 课程 教学 督导 通知 抄送:松江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2月13日印发 (共印20份) |